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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文日期: | 2016-12-15 | 发布日期: | 2016-12-15 |
| 发文字号: | 商政办文〔2016〕61号 | 废止日期: | |
| 关键词: | 主题分类: | 商政办文 |
商丘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调整商丘市依法整治规范三轮车电动四轮车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的通知
商政办文〔 2016 〕 61 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各部门:
根据工作需要和人员变动情况,市政府决定对商丘市依法整治规范三轮车电动四轮车工作领导小组成员进行调整。现将调整后的领导小组成员名单通知如下:
组 长:张建慧 市政府市长
副组长:王仲田 市政府副市长
李建仓 市政府党组成员、市公安局局长
成 员:张 兵 市政府副秘书长
崔 军 市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刘玉杰 市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长
宋景民 市监察局局长
于水旺 市信访局局长
张凤良 市残联理事长
许家林 市教育体育局局长
李瑞华 市民政局局长
王全国 市财政局党组书记
王 冰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丁凡华 市环境保护局局长
付绍玉 市城市管理局局长
张一民 市交通运输局局长
薛 涛 市商务局局长
戚征伦 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党组书记
高中友 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局长
刘长远 市政府督查室主任
薛凤林 梁园区人民政府区长
栗朝举 睢阳区人民政府区长
何振岭 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副主任
李明星 市公安局副局长
李 涛 市公安局党委委员、交警支队支队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政府办公室,崔军兼任办公室主任,李涛兼任办公室副主任。
2016 年 12 月 11 日
(此件公开发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