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丘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商丘市电线电缆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

索引号: 005837168-2017-0355 发布机构: 市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 2017-08-31 发布日期: 2017-08-31
发文字号: 商政办〔2017〕129号 废止日期:
关键词: 主题分类: 商政办
商丘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商丘市电线电缆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

《商丘市电线电缆专项整治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17年8月25日

(此件公开发布)

 

商丘市电线电缆专项整治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西安地铁 “问题电缆”事件调查处理情况及其教训的通报》(国办〔2017〕56号,以下称通报)、《河南省质量强省战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全省电线电缆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豫质强办〔2017〕11号)和省政府领导指示精神,进一步突出问题导向,细化监管要求,压实工作责任,切实把我市电线电缆专项整治工作抓实、抓细、抓到位,经市政府同意,决定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电线电缆专项整治工作,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必须树立质量第一的强烈意识,下最大气力抓全面提高电线电缆质量。加强对电线电缆质量工作的领导,广泛开展质量提升行动,加强全面质量监管,严把各环节、各层次关口,摸清辖区内电线电缆生产企业底数,全面排查整治电线电缆生产流通领域产品质量、交通和建筑工程违规使用管理等方面存在的问题;严厉打击违法违规生产、销售、使用假冒伪劣电线电缆产品行为;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强化部门联合监管,排查和消除各类安全隐患,推进电线电缆产品社会共治,抓好全面质量监管。

二、整治内容

(一)全面开展电线电缆行业专项整治

工业和信息化部门要充分发挥市场机制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强化电线电缆行业发展战略规划、政策标准的引导和约束作用。加强电线电缆行业创新体系建设,以高新技术改造传统产业,促进经济转型升级。发挥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宏观指导和综合协调职能。拟订并组织实施行业技术规范和标准,指导行业质量管理工作。通过监测分析电线电缆行业运行态势,发布相关信息,进行预测预警和引导,协调解决行业运行发展中的有关问题并提出政策建议。指导行业加强安全生产管理。

(二)全面做好打击制售使用假劣电线电缆违法犯罪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

住房城乡建设、交通运输、工商、质监等部门要做好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有效衔接。与公安部门建立案件线索共享、协同查处,涉嫌犯罪案件及时移送的联动机制。

公安部门要加大对电线电缆犯罪案件的侦办力度,重点打击涉嫌电线电缆产品质量违法、采购招标违法、销售使用劣质电缆、工程建设质量违法等行为;要主动与住房城乡建设、交通运输、工商、质监等部门协作配合,加强联合执法、信息通报、案件移送等工作。对生产、销售假冒伪劣电线电缆产品涉嫌犯罪的,及时依法立案侦办,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经调查发现不涉嫌犯罪的,由相关行政监管部门依法进行处理,切实形成打击整治合力。

(三)全面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电线电缆专项整治

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加强建筑施工单位质量管理,落实建筑工程质量终身责任制。一是严格把控工程质量各个关口。要切实履行监管职能,充分发挥监管作用,在勘察设计、图纸审查、招标投标、施工监理、质量验收等环节,加强对有关责任主体执行法律法规、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情况的检查,形成全方位、全过程、全链条闭合监管机制。在电线电缆专项整治工作中,监理企业要严格落实旁站监理制度,加强对施工现场电线电缆材料进场检验的检测,建立及时清除不合格材料的有效机制,决不允许 “问题电线电缆”进入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施工现场。二是全面落实工程质量责任。按照住房城乡建设部《工程质量安全提升行动方案》的要求,认真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坚持企业管理与项目管理并重,企业责任与个人责任并重。在材料采购环节,严格执行有关进场验收方面有关管理规定,不使用“三无”产品和不符合产品标准的材料,严格落实工程质量终身责任承诺制和建筑施工项目经理质量终身责任追究制度,确保涉及生命财产安全的重大民生工程项目质量安全。

(四)全面开展交通运输领域电线电缆专项整治

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明确措施,深入公路、水运、场站建设运营单位,找出问题电线电缆风险点,制定交通运输行业电线电缆专项整治方案。要求电线电缆应用单位制定自查方案,对在建高速公路、重点水运项目和所属公路水运收费、监控、通信、机械设备、场站等电线电缆布设集中场所的开展电线电缆重点检查,严把工程电气设计质量关、严格工程电气及配套产品进场关,严查工程电气施工质量安全隐患,严处工程电气设计及施工违法违规行为,严控工程电气及配套产品的使用维护管理。对电线电缆使用进行台账管理,对电线电缆涉及安全的项目、关键性能指标参数按有关规定进行检测。继续加大对工程监理和试验检测单位的管理,强化制度、落实责任,扎实推进电线电缆专项整治工作。

(五)全面开展电线电缆产品流通领域专项整治

工商部门要加大对流通领域电线电缆产品的监督检查力度,对检查中发现的重点问题,及时督促整改,严厉打击销售无证或假冒伪劣产品的违法行为。加强对以网络、直销等方式销售电线电缆产品的监管,把好线上、线下电线电缆产品质量关。进一步完善电线电缆产品流通领域的监管机制,提高监管效能,营造良好的市场环境。

(六)全面开展电线电缆产品生产领域专项整治

质监部门要按照质检总局电线电缆生产企业专项整治工作会议部署要求,在总结前期工作的基础上,继续深入开展线缆产品专项整治。要对 “四查一整治”开展回头看。一是看企业是否全覆盖。对辖区所有企业,包括非获证企业的生产经营情况全面检查,通过抽查重点品种和安全项目实现监督抽查企业全覆盖。二是看问题是否全查准。对前期检查中发现的所有问题要逐项核对,组织专家科学分析研判,做到事实清楚、定性准确。三是看处置是否全到位。对已经发现的问题,强化执法跟进,依法有效处置;对不再具备发证条件坚决依法撤证,报请当地政府取缔;对质量问题突出的企业,加大监督频次;对停产方式规避监督检查的,要紧盯不放。四是看违法信息是否全通报。对问题产品流入市场和建设工程等领域的,及时通报有关监管部门;对发现违法行为情节严重的,及时通报工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对涉嫌犯罪的,坚决按规定程序及时移送公安机关侦办处理。五是突出整治重点。各级质监部门要对蓄意制假售假的违法企业保持高压态势,对偷工减料、以次充好等违法行为,尤其是有能力的企业蓄意制假售假,以牺牲质量谋取利益的行为坚决予以查处。

三、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 开展全市电线电缆专项整治是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西安问题电缆事件的 “放管结合、并重,只放不管必有后患”重要批示精神的重要举措,各县(区)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省、市政府专项整治工作部署,结合本地实际,进一步明确、细化责任,全力抓好落实。各县(区)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负责组织开展并具体实施本行政区域内的电线电缆专项整治工作,制定可操作性强的专项整治实施方案,成立电线电缆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分析研判、督导检查、通报情况、组织联合执法,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二)强化协作、加强监管。 各县(区)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要认真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切实做好本地电线电缆专项整治工作。市政府有关部门要加强协作配合,联合组织督导检查,建立健全信息共享、情况通报、案件移送、联合查处机制,对发现的问题要追根溯源,一查到底。及时通报违法违规行为,移送违法违规案件,加强全链条监管和跨区域打击力度,切实形成执法合力。

(三)强化督导、严肃问责。 市政府有关部门组成联合督导组,对各县(区)电线电缆专项整治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对于工作不力的将在全市通报,依法依纪从严追究相关单位、部门和责任人员的责任,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市政府有关部门也要加强对下级部门的督导,层层传递工作压力,逐步推进电线电缆产品专项整治工作落实。

(四)强化沟通、及时处置。 专项整治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要在市电线电缆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依法处置,重大问题和情况要即查即报,第一时间上报市人民政府和河南省电线电缆专项整治工作组。市政府有关部门要认真抓好电线电缆专项整治工作,建立工作信息定期报告制度,指定专人负责信息报送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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