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丘市人民政府关于给予常海兵等公务员记三等功的决定

索引号: 11411400005837168X-2018-0051 发布机构: 市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 2018-04-04 发布日期: 2018-04-04
发文字号: 商政〔2018〕4号 废止日期:
关键词: 主题分类: 商政
商丘市人民政府关于给予常海兵等公务员记三等功的决定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各部门:

自2016年全市环境污染防治攻坚战开打以来,全市公务员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恪尽职守,攻坚克难,务实创新,开拓奋进,为全市环境质量大幅改善做出应有的贡献,涌现出了一批先进典型。为树立典型,激励先进,根据《公务员奖励规定(暂行)》规定,经研究,决定对常海兵等30名优秀的公务员(含参公人员)给予记三等功表彰奖励。

希望表彰奖励的公务员珍惜荣誉,再接再厉,再创佳绩。全市公务员要以先进为榜样,进一步弘扬“热爱祖国、忠于人民,恪尽职守、廉洁奉公,求真务实、开拓创新,顾全大局、团结协作”的公务员精神,艰苦奋斗,扎实工作,为打好打赢全市环境污染防治攻坚战作出新的贡献。

附件:商丘市记三等功公务员(参公人员)名单

                                                                                           2018年4月2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 件

商丘市记三等功公务员(参公人员)名单

常海兵 市环保局办公室主任

才振武 市环保局总量科副科长

侯生贤 市环境监测站副站长

梁向虎 虞城县环保局副局长

乔茂勤 宁陵县环保局局长

闫利民 睢县环保局副局长

常保江 民权县环保局副局长

王 东 民权县环保局大气股股长

蔡海涛 柘城县环保局监控中心主任

于学东 柘城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民警

石银祥 夏邑县委办公室副主任、环境攻坚办主任

李 伟 夏邑县环境保护局局长

刘 伟 梁园区委组织部副科级组织员

闫士华 梁园区城市管理局城管大队办公室副主任

苗 军 睢阳区政府办公室副主任、环境攻坚办主任

王东剑 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环保住建局环保科副科长

王 灿 市政府督查室副主任

卢培彬 市监察委第三执纪监督室科员

孙丽平 市工商局消费者权益保护科科长

张 伟 市交警支队交通秩序管理大队副大队长

吕目知 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办公室主任

耿 伟 市交通运输局科技科科长

李广宇 商丘市政府房屋征收服务中心副主任

刘东福 市公安局治安支队副支队长

尚扩军 市农业局计信科科长

李海峰 市商务局市场运行调节科科长

庄 伟 市畜牧局总畜牧兽医师

周明镜 市城市管理局综合科科长

徐洪林 市发展改革委能源局副局长

吕祥杰 市水利局水政监察支队支队长

主办:市环境保护局         督办:市政府办公室三科

抄送:市委各部门,市人大,市政协,军分区,市中级法院,市检察院。

商丘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4月2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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