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丘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商丘市土地管理委员会办公室组成人员及工作职责的通知

索引号: 11411400005837168X-2018-0098 发布机构: 市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 2018-05-03 发布日期: 2018-05-03
发文字号: 商政办文〔2018〕6号 废止日期:
关键词: 主题分类: 商政办文
商丘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商丘市土地管理委员会办公室组成人员及工作职责的通知

梁园区、睢阳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

为进一步加强国土资源管理,发挥土地对经济社会发展的支撑与保障作用,增强政府决策管理的科学性,按照《中共商丘市委商丘市人民政府关于成立商丘市土地管理委员会的通知》(商文〔2014〕79号)和《商丘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商丘市土地管理委员会议事规则的通知》(商政〔2014〕55号)相关规定,现将商丘市土地管理委员会办公室组成人员及工作职责通知如下:

主 任:郭幸生(市国土资源局局长)

副主任:岳 博(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主任)

张晓芹(市财政局副调研员)

张明勇(市国土资源局副局长)

张新中(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副调研员)

曾祥志(市城乡规划局副局长)

朱彦强(市审计局副局长)

牛仁海(梁园区副区长)

黄文杰(睢阳区副区长)

王俊峰(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党工委委员、纪工委书记)

办公室工作职责如下:

(一)负责市土委会会议组织筹备、通知、记录、纪要的起草及会议资料存档备查等工作;

(二)负责征(搜)集提交市土委会审议的议题;

(三)根据工作需要,办公室主任组织召开办公室工作会议,组织对拟提交市土委会审议的议题进行初审,并提出初审意见;

(四)负责市土委会会议审议或议定事项的督办工作;

(五)负责承办市土委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2018年4月27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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