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丘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商丘市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索引号: 发布机构: 市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 2018-07-17 发布日期: 2018-07-17
发文字号: 商政办文〔2018〕17号 废止日期:
关键词: 主题分类: 商政办文
商丘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商丘市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各部门:

为加强对我市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工作的组织领导,市政府决定成立商丘市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现将领导小组成员名单通知如下:

组长:倪玉民(副市长)

副组长:丁凡华(市环保局局长)

刘远(市政府研究室副主任)

成员:崔海林(市中级法院副院长)

徐爱国(市检察院副检察长)

刘运清(市发展改革委副调研员)

庞进红(市科技局副局长)

赵友刚(市公安局副局长)

余锐(市司法局副局长)

赵涛(市财政局副局长)

张友峰(市国土资源局副调研员)

马凯(市环保局副局长)

张新中(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副调研员)

高广军(市水利局副局长)

贾长安(市农业局副局长)

张亚民(市林业局副调研员)

杨永建(市卫生计生委副主任)

靳雅雯(市政府法制办副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环保局,负责日常工作,马凯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商丘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7月16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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