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丘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印发《商丘市工业领域秋冬季PM2.5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

索引号: szfgzbmsgxw-2019-0003 公开责任部门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公开日期 2018-11-02 公开目录 工业发展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文号 商工信〔2018〕198号
信息有效性 有效

各县(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经发局:

为扎实做好工业领域秋冬季 PM2.5 治理工作 , 我委制定了《 商丘市工业领域秋冬季 PM2.5 治理工作方案 》,现予印发,请认真遵照执行。

2018 年 11 月 2 日

商丘市工业领域秋冬季 PM2.5 治理工作方案

为扎实做好工业领域秋冬季 PM2.5 治理工作,按照市环攻办 10 月 31 日通知要求和《商丘市 2018-2019 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赋于我委的工作任务,结合我委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加大秋冬季工业企业错峰生产调控力度,切实减轻冬季重污染天气影响,有效遏制工业污染对 PM2.5 的影响,实施铸造、建材、有色、医药 ( 农药 ) 等行业 错峰生产; 积极实施全市洁净型煤建设百日提升行动方案,全面提升全市洁净型煤生产、供应和配送工作水平。

二、重点工作

(一)科学实施重点行业错峰生产。

科学实施工业企业错峰生产。 2018 年 11 月 15 日至 2019 年 3 月 15 日, 督导 铸造、建材、有色、医药 ( 农药 ) 等行业 落实错峰生产措施。 各县 ( 区 ) 工信部门要根据错峰生产工作方案,切实做好秋冬季工业企业错峰生产工作。

责任单位:节能和综合利用科、原材料工业科、各县(区)工信部门

(二)认真开展清洁型煤替代工作。

积极实施全市洁净型煤建设百日提升行动。认真对照《河南省洁净型煤生产仓储供应中心、仓储配送中心和配送网点等级对标评价办法》,进行对标提升,实现建设标准、产品质量、管理水平、从业人员素质 “ 四个提升 ” ,全市洁净型煤生产仓储供应中心达到 3 级以上标准,配送网点至少达到 2 级以上标准,全面提升全市洁净型煤生产、供应和配送工作水平。

责任单位:市煤炭工业管理办公室、各县(区)工信部门

三、组织实施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县 ( 区 ) 要高度重视 PM2.5 的治理工作, 强化对大气污染防治的组织领导,认真落实 “ 党政同责、一岗双责 ” ,统筹安排大气污染防治各项工作。

(二)强化责作、分工协作。开展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涉及面广,任务繁重,各单位要强化责任、明确分工,加强协作,共同推进,确保各项工作有序开展,按期完成。

(三)强化督查、严格问责。各单位要按照相关工作方案的要求,开展常态化监管检查,对不按规定要求开展错峰生产和洁净型煤生产 仓储配送的企业交由相关部门依法依规严肃查处。

(四)建立台账、按时上报。各县(区)根据错峰生产方案和百日提升行动要求建立工作台账,每周四下午 4 : 00 前将上一周工作台账报市工信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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