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丘市粮食局办公室转发河南省粮食局办公室关于转发国家粮食局关于加强2018年秋粮收购监管的通知

索引号: P0320-2018-0104 公开责任部门 市粮食和储备局
公开日期 2018-11-02 公开目录 执法检查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文号
信息有效性 有效

各县(区)粮食局,局机关有关科室及局直属有关单位:

现将《河南省粮食局办公室关于转发国家粮食局关于加强2018年秋粮收购监管的通知》(豫粮办〔2018〕158号)转发给你们,请按照文件要求,做好2018年秋粮收购监管工作,各县(区)将本地的收购监管情况于2019年1月29日前书面报送市粮食局。

联系人:张锦 电话:3217055

邮箱:sqducha@126.com

附件:豫粮办〔2018〕158号

2018年11月2日

河南省粮食局办公室文件

豫粮办〔2018〕158号

河南省粮食局办公室转发

国家粮食局关于加强2018年秋粮收购

监管的通知

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粮食局,局机关有关处室、局直属有关单位:

现将《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关于加强2018年秋粮收购监管的通知》(国粮电〔2018〕7号)转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实际,切实做好2018年秋粮收购监管工作。秋粮收购结束后,各地要及时将收购监管情况,于2019年1月31日前书面报送省粮食局。

联系人:许兴伟

联系电话:0371~65683691

2018年10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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