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P0320-2018-0125 | 公开责任部门 | 市粮食和储备局 |
公开日期 | 2018-11-09 | 公开目录 | 产业发展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文号 | |
信息有效性 | 有效 |
各县(区)粮食局,市直各有关单位:
现将《全市粮食系统2018年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严格按照文件要求,切实做好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并将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及动员部署情况于11月12日前报送至市局流发科。12月起每月18日前报当月工作开展情况,2019年全国“两会”结束后2天内报送工作总结。
联系人:吕辉 崔伟 联系电话:0370-3217918
电子邮箱:sqlslfk@126.com
2018年11月9日
全市粮食系统
2018年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
为切实加强全市粮食系统冬春季节火灾防控工作,全力维护消防安全形势稳定,根据市安委办公室《商丘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2018年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结合全市粮食系统实际,市粮食局决定自即日起至2019年全国“两会”结束,在全市粮食系统集中组织开展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全面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强消防工作的部署要求,坚持“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瞄准“靶心”防大火、打牢基础控小火,强化针对性防控措施,全面整治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有效防范遏制重大火灾事故,确保全市粮食系统火灾形势稳定。
二、时间及步骤
(一)部署发动阶段(2018年11月10日前)。各县(区)粮食局认真组织研判辖区冬春季节火灾形势,召开专题会议、细化工作方案,逐级明确职责任务和工作目标,全方位发动部署。
(二)组织实施阶段(2018年11月11日至2019年全国“两会”结束)。全市粮食企业按照工作方案安排,认真组织实施,加强隐患排查整改,确保冬春火灾防控各项任务落实。
(三)总结验收阶段(2019年全国“两会”结束后2天内)。各县(区)粮食局对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情况进行汇总梳理、自查自评,总结固化经验做法,研究建立长效机制。
三、任务及措施
(一)全面开展消防安全隐患排查,理清消防安全工作“一本账”
各县(区)粮食局和粮食企业要周密布置,认真组织,不留死角,全面排查消防安全隐患。一是要突出对租仓储粮、危仓老库、对外出租房屋(土地)等重点部位的摸排。租赁的仓储设施必需符合《粮油仓储管理办法》的要求,不符合要求的设施、仓房不得用于储粮;对储粮点周边存在易燃、易爆或污染源的,要立即对危险源进行处理。对外出租房屋、土地,出租方要切实履行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定期对租赁方进行消防安全检查,发现火灾隐患,严格督促整改。二是要加强对消防设施、电气设备、易燃化学药剂等方面的检查。消防设施应有专人负责保管;消防水池、消防水泵应满足需要;消防器材应定期检查,定期更换药剂。电气线路和用电设备应由具有专业资质的人员定期检查和维修管理。严禁带电移动电气设备或接线、检修。易燃储粮化学药剂特别是磷化铝要严格按照规范保存、使用,严防自燃。三是在全面摸底排查的基础上,要建立完善工作台账和隐患清单。针对发现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自行组织开展专项检查治理。
(二)持续推进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促进消防安全管理“上台阶”
全市各县(区)粮食局和粮食企业要按照《河南省粮食行业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达标创建活动实施方案》要求,明确消防安全归口管理部门和专职消防安全管理人员,建立并落实定期抽查、分析研判、教育培训、责任告知和督导问责五项工作制度。强化消防安全意识,落实消防安全监管责任,完善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全面提升单位自防自救能力和水平,确保粮食行业生产安全。
(三)大力加强消防安全培训,培养消防安全“明白人”。
冬春火灾防控期间,各县(区)粮食局要采取集中培训或以会代训等方式,对本辖区粮食行业管理人员、从业人员全面培训一遍,提升消防业务水平和管理能力。采取理论和实操相结合的方式,加强对重点单位负责人、管理人、专职消防管理人员的培训,促使重点单位由单个“明白人”向“明白人”团队的提升。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区)粮食局要充分认识冬春火灾防控工作的重要性,切实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全力抓好各项工作落实。一把手要亲自过问,分管领导要靠前指挥,相关负责科室要切实负起责任,上下形成合力,组织开展好本辖区、本系统冬春火灾防控工作。
(二)加强消防安全工作指导。各县(区)粮食局要认真分析本地区、本行业历年冬春季节火灾规律特点,找出源头性、普遍性和突出性问题,列出清单、制定对策,加强对消防安全工作的指导。要细化责任,创新工作思路,采取“大检查、大约谈、大曝光”等有效措施,认真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切实将各类风险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
(三)加大消防安全宣传力度。各县(区)粮食局和市直各粮食企业要通过张贴宣传海报、举办消防知识竞赛、短信提醒等形式,组织开展消防宣传活动,努力营造人人关注消防、人人学消防、人人懂消防的良好氛围为。
各县(区)粮食局和市直各粮食企业冬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及动员部署情况请于11月12日前报市局流通与科技发展科。12月起每月18日前报当月工作开展情况。2019年全国“两会”结束后2天内报送工作总结。
联 系 人:吕辉 崔伟 联系电话:3217918
邮 箱:sqlslfk@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