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丘市财政局关于提前下达2019年民族地区转移支付的通知

索引号: P0120-2019-0345 公开责任部门 市财政局
公开日期 2018-11-20 公开目录 部门文件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文号 商财预〔2018〕494号
信息有效性 有效

相关县财政局:

为提高县区预算编制的完整性,加快支出进度,根据《河南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19年民族地区转移支付的通知》(豫财预〔2018〕242号)要求,现提前下达你县区2019年民族地区转移支付,此款列入2019年收入分类科目“1100229—民族地区转移支付收入”。

请相关县、乡(镇)按照有关规定,将转移支付资金全额编入2019年初预算,切实提高预算编制的完整性。待2019年预算年度开始后,按程序拨付使用。

转移支付资金要重点用于保障义务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等基本公共服务支出需求,积极改善民生,促进社会和谐,不得用于“三公经费”、楼堂馆所和形象工程建设和竞争性领域。

附件:2019年民族地区转移支付提前下达情况表(分县发)

商丘市财政局

2018年11月15日

提前下达2019年民族地区转移支付资金分配表2.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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