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P0120-2019-0345 | 公开责任部门 | 市财政局 |
公开日期 | 2018-11-20 | 公开目录 | 部门文件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文号 | 商财预〔2018〕494号 |
信息有效性 | 有效 |
相关县财政局:
为提高县区预算编制的完整性,加快支出进度,根据《河南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19年民族地区转移支付的通知》(豫财预〔2018〕242号)要求,现提前下达你县区2019年民族地区转移支付,此款列入2019年收入分类科目“1100229—民族地区转移支付收入”。
请相关县、乡(镇)按照有关规定,将转移支付资金全额编入2019年初预算,切实提高预算编制的完整性。待2019年预算年度开始后,按程序拨付使用。
转移支付资金要重点用于保障义务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等基本公共服务支出需求,积极改善民生,促进社会和谐,不得用于“三公经费”、楼堂馆所和形象工程建设和竞争性领域。
附件:2019年民族地区转移支付提前下达情况表(分县发)
商丘市财政局
2018年1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