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P0260-2019-0014 | 公开责任部门 | 市审计局 |
公开日期 | 2018-12-02 | 公开目录 | 财政审计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文号 | 2018年第14号 |
信息有效性 | 有效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十六条的规定,商丘市审计局组成审计组,自2018年3月20日至5月30日,对商丘市医药经济发展中心(以下简称医药发展中心)2017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财务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医药发展中心为商丘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领导的事业单位,受市工信委委托,代行市医药行业管理职能。机构规格相当于正处级,内设综合科,核定事业编制10名。2017年初财政实际供给的在职人员6人,2017年末财政实际供给的在职人员10人,经费实行全额预算管理。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2016年底的结余资金129512.1元未编入2017年度的部门预算
(二)银行账户清理不彻底
无政府采购预算采购办公设备23850元
三、审计处理及整改情况
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商丘市审计局已依法出具审计报告、下达审计决定。医药发展中心对审计发现的问题积极进行整改。市审计局将跟踪后续整改情况,督促整改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