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P0120-2019-0344 | 公开责任部门 | 市财政局 |
公开日期 | 2018-12-03 | 公开目录 | 部门文件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文号 | 商财预〔2018〕515号 |
信息有效性 | 有效 |
相关县财政局:
为提高预算编制的完整性,加快预算支出进度,根据《河南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19年革命老区转移支付资金的通知》(豫财预〔2018〕254号),现提前下达你县区2019年革命老区转移支付资金,该资金收入列2019年“1100228—革命老区转移支付收入”科目,待2019年预算年度开始后按程序拨付使用。
请你县按照市财政局对提前通知转移支付指标工作的有关要求,做好预算编制、指标安排等工作。同时,严格落实《河南省革命老区转移支付资金管理办法》(豫财预〔2015〕230号)有关规定,认真组织项目实施,切实加强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附件:提前下达2019年革命老区转移支付资金分配表(分县发)
商丘市财政局
2018年1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