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P0120-2019-0405 | 公开责任部门 | 市财政局 |
公开日期 | 2018-12-10 | 公开目录 | 部门文件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文号 | 商财预〔2018〕542号 |
信息有效性 | 有效 |
有关县(区)财政局、教育体育局: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 河南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19年连片特困县义务教育阶段乡村教师生活补助省级资金预算指标的通知》(豫财教〔2018〕110号),现提前下达2019年连片特困县义务教育阶段乡村教师生活补助省级资金预算指标(详见附件),收入列2019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1100202-均衡性转移支付收入”,支出列2019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20502-普通教育”相关项,政府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按照具体支出用向列入相关科目。待2019年预算年度开始后,按程序拨付使用。现就有关事项要求如下:
一、各县区应将本次提前下达的转移支付指标全额编入2019年预算,准确列入相关收支科目,提高2019年预算的年初到位率。待2019年预算确定后,重新核定连片特困县义务教育阶段乡村教师生活补助资金预算,按多退少补原则相应调整年度预算。
二、连片特困县义务教育阶段乡村教师生活补贴发放工作涉及广大教师的切身利益,社会关注度高,26个连片特困县是落实乡村教师生活补助政策的责任主体,财政、教育部门要加强工作配合,积极筹措资金,严格执行政策规定,确保乡村教师生活补贴及时足额发放到位。
三、各县区应按照《河南省省级师资队伍建设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豫财教〔2017〕13号)有关要求,健全预算编制和预算资金支付管理制度,建立和完善各项内部管理制度,规范资金使用,严肃财经纪律,严格按预算办理各项支出,确保经费规范安全。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调整优化结构,提高教育经费使用效益的意见》(国办发〔2018〕82号)要求:“谁使用、谁负责”原则,切实履行教育部门和学校在教育经费使用管理中负有主体责任。同时要切实加强项目绩效管理,按要求开展项目绩效自评,制定项目具体绩效目标,实施预算绩效监控,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年度结束后将绩效自评结果逐级报省教育厅、财政厅,省教育厅、财政厅将适时对资金使用和项目绩效等情况进行专项检查。对虚报瞒报补贴对象情况,骗取补贴资金或挤占、挪用、截留资金等违法违规行为,将按照《预算法》、《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国务院令第427号)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附件:提前下达2019年连片特困县义务教育阶段乡村教师生活补贴省级资金预算指标明细表
商丘市财政局 商丘市教育体育局
2018年1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