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P0120-2019-0172 | 公开责任部门 | 市财政局 |
公开日期 | 2018-12-12 | 公开目录 | 部门文件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文号 | 商财预〔2018〕717号 |
信息有效性 | 有效 |
商丘市财政局
关于提前下达201 9 年残疾人事业发展补助资金的通知
财政局:
为提高预算完整性,加快支出进度,根据豫财社 〔201 8 〕 1 76 号文件精神,经研究,现提前下达你县(区)201 9 年残疾人事业发展补助资金 (详见附件 ) , 用于支持残疾人事业发展。 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 此次下达的中央财政补助资金 中,一般公共预算资金 统筹用于残疾人康复、农村 贫 困残疾人实用技术培训、阳 光 家园 计划 -智力、精神和重度肢体残疾人托养服务以及残疾人机动车燃油补贴等方面支出。 收入时 请将上述资金列入201 9 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 1100248“社会保障和就业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科目,支出请列入 第20811 款 “残疾人事业”科目 ;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残疾人事业发展补助资金统筹用于残疾人儿童康复救助、贫困智力精神和重度残疾人评定补贴等方面支出,贫困重度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残疾人康复和托养机构设备补贴、残疾人助学、残疾人文化等方面支出,列 201 9 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第 2296006项 “ 用于残疾人事业的彩票公益金支出 ”科目 。资金使用请根据具体支出用途列相应政府经济分类科目。 待201 9 年度预算开始后,按程序拨付使用。
二、 请你县(区)按照《河南省财政厅关于转发〈财政部关于提前通知转移支付指标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豫财预〔2010〕177号)要求,做好预算编制、指标安排等相关工作。
三、各县(区)尽快盘活存量资金,加大消化结余力度,加快预算执行,进一步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四、请 按照《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的要求,请各地完善绩效目标管理,做好绩效监控和绩效评价,确保财政资金安全有效。
商财预 2018 717 提前下达2019年残疾人事业发展补助176.pdf
商丘市财政局
201 8 年12月 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