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丘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商丘市深化安全生产风险隐患双重预防体系建设行动方案的通知

索引号: 11411400005837168X-2018-0312 公开责任部门 市政府办公室
公开日期 2018-12-17 公开目录 应急管理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文号 商政办〔2018〕107号
信息有效性 有效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各部门:

《商丘市深化安全生产风险隐患双重预防体系建设行动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18年12月13日

(此件公开发布)

商丘市深化安全生产风险隐患双重预防体系建设行动方案

构建安全生产风险辨识管控与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体系(以下简称双重预防体系),是党中央、国务院加强和改进新时期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部署,是新形势下推动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创新的重大举措,是落实企业主体责任、提升本质安全水平的治本之策。为贯彻党中央、省、市党委关于安全生产工作指示精神,全面遏制事故发生,深化双重预防体系建设,制定本行动方案。

一、指导原则

按照试点先行,典型带动,总结完善,逐步推广的原则,在全市推行双重预防,严格源头管控,提升本质安全,防范事故发生,推动我市安全高质量发展。

二、实施步骤

(一)培育试点,示范引领。2018年12月底前,各县(区)政府(管委会)和市有关部门要确定一批基础较好的企业作为试点企业,在开展体系建设的同时及时总结经验,在本地、本行业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二)突出重点,强力推进。2019年6月底前,在深化危险化学品双重预防体系建设基础上,各县(区)政府(管委会)和市有关部门重点推进并基本建成道路运输、建设、文化、旅游、民爆、卫生、教育、冶金、商贸等重点行业领域双重预防体系。

(三)扩大覆盖,全面实施。2019年12月底前,在全市各个行业领域全面推进双重预防体系建设,推动建立统一、规范、高效的双重预防机制。

(四)稳定运行,持续改进。2020年12月底前,各地、各行业双重预防体系实现稳定运行,并不断巩固成果,持续提升水平。

三、重点任务

(一)发动部署广泛宣传。2019年元月底前,各县(区)政府(管委会)和市有关部门要列出本地、本行业双重预防体系推进计划,及时召开动员会和现场推进会,限定时间节点,量化工作任务,明确工作措施,强化工作保障,确保按时限、高质量完成双重预防体系建设任务。并将计划与部署动员情况报市政府安委会办公室。

(二)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各地、各部门要指导、监督企业认真学习领会《河南省企业安全风险评估规范》,全面排查安全生产风险,科学确定风险等级,明确管控责任措施,加强安全生产风险公告警示,及时排查消除隐患,形成安全风险“四色图”、风险公示告知栏、风险分级管控清单、隐患排查治理清单、岗位安全“手指口述”等可视成果,并将风险隐患信息录入河南省智能化安全监管综合平台,实现安全生产风险辨识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体系的闭环管理。

(三)加强专业技术保障。市政府安委会办公室加强对各地、各部门双重预防体系建设标准规范的宣贯培训,使企业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了解掌握双重预防体系建设工作流程,为双重预防体系建设提供政策咨询和技术辅导。对于规模小、技术差、能力弱的企业可以通过购买第三方服务的方式,在安全风险识别、管控措施制定、隐患排查治理、信息技术应用等方面提供技术支持,但要加强培训学习吸收,务求实效。

(四)加快信息平台应用。企业要建立完善双重预防体系信息管理系统并主动实现与监管部门信息系统对接。监管部门要指导监督企业及时将本单位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治理等信息录入河南省智能化安全监管综合平台,并定期更新,真实记录双重预防运行情况。2018年12月底前,全市危险化学品行业规模以上企业风险辨识评估和隐患排查治理信息全部录入河南省智能化安全监管综合平台。定期组织对安全风险管控和事故隐患治理大数据进行分析,对反复性、系统性等共性问题组织实施精准整治。2019年底前,实现全市各级政府、部门、企业之间信息互联互通、数据共享。

(五)改革创新监管执法。针对不同风险等级的企业实施差异化执法,对双重预防体系运行好的企业减少检查执法频次,对风险隐患管控不力的企业增加检查频次和加大处罚力度,提高检查执法的针对性、有效性。

(六)强化安全诚信管理。推行企业和员工承诺公告制度,自2019年起,全市规模以上企业定期向社会公告安全承诺,重点装置操作人员、危险作业操作人员在班前作出安全承诺。加快归集共享企业落实双重预防责任的信息,将双重预防体系运行情况与企业安全诚信挂钩,对列入安全生产“黑名单”的企业,依托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实施联合惩戒。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新形势下建设双重预防体系的重要意义,将其作为加强安全生产的重要抓手、防范和遏制事故的基础工作,全力推进,务求实效。建立专门推进机制,主要领导亲自研究部署,分管领导直接负责,定期研究安排双重预防体系建设工作,全面抓好本方案各项任务的落实。

(二)强化评估提升。市有关部门要制定本行业双重预防体系建设成效检查验收标准和评估改进办法,会同各县(区)政府(管委会)对企业双重预防体系建设成效进行检查验收评估。

(三)严格考核督导。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将双重预防体系建设纳入年度目标考核内容和经批准开展的督导内容,建立健全督查督办、跟踪督办、汇报点评、定期通报、警示约谈、执法惩处等工作机制,对工作成效明显的通报表扬,对工作被动应付的通报批评,对未落实双重预防机制而发生事故的严肃问责,确保双重预防工作取得实效。

附件:1.商丘市深化安全生产风险隐患双重预防体系建设重点任务分工

2.商丘市深化安全生产风险隐患双重预防体系建设行业职责分工

附件1.2下载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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