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P0120-2019-0165 | 公开责任部门 | 市财政局 |
公开日期 | 2018-12-18 | 公开目录 | 部门文件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文号 | 商财预〔2018〕653号 |
信息有效性 | 有效 |
各县(区)财政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为提高预算完整性,加快支出进度,根据豫财社〔2018〕155号文件精神,经研究,现提前下达你县(区)2019年就业补助资金(详见附件),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此次下达的中央补助资金请列入2019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208类“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科目,同时列2019年政府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51301-上下级政府间转移性支出”科目,待2019年度预算开始后,按程序拨付使用。
请你县(区)按照《河南省财政厅关于转发〈财政部关于提前通知转移支付指标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豫财预〔2010〕177号)要求,做好预算编制、指标安排等相关工作。
商财预 2018 653 提前下达2019年就业补助资金1551.pdf
商丘市财政局 商丘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年1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