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P0120-2019-0140 | 公开责任部门 | 市财政局 |
公开日期 | 2018-12-20 | 公开目录 | 部门文件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文号 | 商财预【2018】591号 |
信息有效性 | 有效 |
市直相关学校:
根据《河南省财政厅 河南省教育厅关于提前下达2019年现代职业教育质量提升计划资金预算的通知》(豫财教〔2018〕131号)和《财政部 教育部关于印发〈现代职业教育质量提升计划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科教〔2016〕31号),现提前下达你单位2019年现代职业教育质量提升计划资金 万元,预算金额、项目和政府预算支出经济分类列支科目见附件,列2019年“2050305高等职业教育”支出功能分类科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此次提前下达资金为2019年“现代职业教育质量提升计划-高职生均拨款奖补资金”。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实施职业教育攻坚二期工程的意见》(豫政〔2014〕48号),结合《河南省〈高等职业教育创新发展行动计划(2015-2018年)〉实施方案》(教高〔2016〕880号),高职院校生均拨款奖补资金集中用于公办高职院校专业建设、实训基地建设、“双师素质”教师队伍建设和信息化建设四项重点任务,由学校自主选择一至两项任务重点建设,确保资金使用效益。
二、各学校应按要求编制资金使用计划,及时将此次提前下达资金全额编入2019年预算,准确列支预算科目,提高预算年初到位率和完整性;认真填报《2019年现代职业教育质量提升计划资金绩效目标申报表》(详见附件2),于2019年1月15日前逐级报省教育厅、财政厅备案。市属学校要提前做好项目储备,市财政厅局将通知属学校编制项目建设方案,并组织专家进行评审,建设方案通过评审前,市属学校不得擅自使用此次下达资金。
三、2019年财政部、教育部核定我省高职生均拨款奖补资金预算后,省财政厅、教育厅将根据2018年各地高等职业教育投入情况再次核定分省辖市预算,并按多退少补的原则据实调整。
四、有关学校应按照《河南省省级高等教育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豫财教〔2017〕32号)要求,切实加强资金管理,严格执行国家财经法规和相关规定,主动接受财政、审计、监察、主管机关等部门的检查和监督, 同时要切实加强项目绩效管理,按要求开展项目绩效自评,实施预算绩效监控,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年度结束后将绩效自评结果报省教育厅、财政厅,省教育厅、财政厅将适时对资金使用和项目绩效等情况进行专项检查。对违犯法律法规和有关制度规定的单位和个人,将按照《预算法》、《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国务院令427号)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附件:1. 提前下达2019年现代职业教育质量提升计划资金预算表
2. 2019年现代职业教育质量提升计划资金绩效目标申报表
商丘市财政局
2018年1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