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P0120-2019-0347 | 公开责任部门 | 市财政局 |
公开日期 | 2018-12-20 | 公开目录 | 部门文件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文号 | 商财预〔2018〕563号 |
信息有效性 | 有效 |
相关县(区)财政局:
为提高县区预算编制的完整性,加快预算执行进度,根据《河南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第二批2019年省对市县财力性转移支付的通知》(豫财预〔2018〕272号)精神,并按照《中共商丘市委 商丘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商丘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建设发展的实施意见》中“对原下达梁园区、睢阳区、虞城县,随空间地域调整应划转给示范区的农林水牧机、扶贫、科教文卫体、民政、交通、住建、商务、工信、政法等专项资金,由市财政局按照政策规定从梁园区、睢阳区、虞城县剥离,直接下达给示范区”的要求,现提前下达你县(区)第二批2019年财力性转移支付,列2019年政府收支分类 “1100202-均衡性转移支付收入”科目。
请你县(区)按照有关规定将本次提前下达的转移支付资金全额编入2019年预算,待2019年预算年度开始后按程序拨付使用。转移支付资金要优先用于工资发放,尤其是及时落实2018年新出台的工资调整政策,保障基本公共服务等支出需求,积极改善民生,促进社会和谐。
附件:提前下达第二批2019年市对县区财力性转移支付分配表(分县区发)
商丘市财政局
2018年1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