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P0340-2018-0031 | 公开责任部门 | 市供销社 |
公开日期 | 2018-12-21 | 公开目录 | 经营管理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文号 | |
信息有效性 | 有效 |
各县(市、区)供销社,市社各科室、直属各公司:
为认真贯彻落实河南省安全生产工作紧急电视电话会议和商丘市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汲取商丘市“12·17”重大事故教训。日前,市社召开系统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根据市社会议研究意见,为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一岗双责”制度,彻底排查治理事故隐患,认真解决安全管理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在系统内部有效防范和遏制事故的发生,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市社决定抽调业务骨干组成三个安全生产检查组,对全市供销社系统当前安全生产特别是消防安全工作进行重点检查和抽查。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
全市供销社系统范围内的所有生产经营单位、仓库、门店、出租房、办公区、家属区、商场超市和批发市场公共人员密集场所。重点检查系统内企业经营安全、棉花储备库安全、商品物资仓库安全、经营食品安全、消防安全、烟花爆竹易燃易爆品、液化气、加油站安全、公众聚集场所安全、公务车辆安全。
二、检查内容
1.领导责任制度落实情况。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情况,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
2.消防安全设施的配备情况,特种作业人员和特种设备安全管理,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应急预案编制情况等。检查灭火器材配备情况,灭火器材是否存在过期现象;消防栓点检记录情况,是否有篡改记录迹象。
3.大型超市、商场安全出口、疏散通道的设置的畅通情况,安全疏散标志设置情况,电源和火源安全管理情况。消防通道是否堆放杂物、电线、电器是否存在老化现象等情况。
4.易燃易爆品存放是否符合安全要求。
5.安全操作人员是否具备相关技能。办公场所、经营场所、出租门面和系统内家属院是否有电线乱拉乱接等情况。
6.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培训和检查情况(检查台账和记录);安全防范措施落实情况,隐患排查整改情况。
三、检查分组情况
这次安全生产检查,市社共分三个小组。
第一组
组 长:许光华
成 员:张瑞丽 韩 卫 胡 伟
地 点:宁陵县供销社、睢县供销社、睢阳区供销社
第二组
组 长:苏 强
成 员:谢永凯 李志全
地 点:民权县供销社、柘城县供销社、梁园区供销社
第三组
组 长:解沂宏
成 员:宋 伟 蒋正见
地 点:永城市供销社、夏邑县供销社、虞城县供销社
四、检查时间和方式
本次安全生产检查采取经营单位和企业自查、市社抽查、县(市、区)社全面检查的方式进行排查治理。
12月21日至25日,以企业自查为主。
12月25日至26日,县(市、区)社全面检查。
12月26日至28日,市社集中抽查。
五、几点要求
1.提高政治站位,增强责任感。各级供销社要深刻汲取“12·17”重大事故教训,加强对安全检查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强化领导,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切实抓好系统安全生产工作。
2.注重源头,深入检查。由各级供销社领导带队,组成专门力量,开展拉网式大排查,纵向到底、横向到边,不留死角、不留空白,全面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
3.即查即改,落实责任。各级供销社检查组对排查出的隐患问题,坚持立查立改,不能立即解决的,要建立健全问题整改台账,限期整改。严格落实“两个责任”和“一岗双责”。
4.全面落实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工作责任制,坚决做到“守土有责、守土尽责、失职追责”,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5.开展安全生产检查人员要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领导以身作则,坚持轻车简从,不增加基层负担。
2018年1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