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丘市粮食局关于做好粮食系统安全隐患大排查工作的通知

索引号: P0320-2019-0014 公开责任部门 市粮食和储备局
公开日期 2018-12-24 公开目录 产业发展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文号
信息有效性 有效

各县(区)粮食局,局直各单位:

12月17日上午11时左右,商丘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的河南华航现代农牧集团有限公司厂区内发生火灾,造成11名现场工人死亡,火灾由3名施工人员违规电焊切割作业所致,施工人员无焊工作业证,不会操作灭火器或灭火器已失效。此次事故严重影响了全市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对我市整体形象造成了恶劣影响,对人民群众生命财产造成重大损失。为深刻吸取事故教训,彻底消除安全隐患,夯实安全生产基础,加强今冬明春安全生产工作,市局决定在全市粮食系统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排查、大整治活动。

一、目标任务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以及省、市领导关于安全生产工作批示指示精神及全国、全省、全市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在全市粮食系统所有单位开展拉网式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排查活动,全面摸排事故隐患和安全生产薄弱环节,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活动,强化整改治理,夯实安全生产基础,确保全市安全生产形势稳定。

二、检查内容

针对岁末年初、元旦春节临近,受中国传统影响,娱乐氛围增加,安全生产意识更容易出现松懈;当前一些单位存在维修改造赶工期、抢进度,违规作业时有发生;粮食出入仓作业大量使用电气设备,临时用电作业多,易发生设备超负荷运行和线路过载、短路火灾事故,且仓房固定电气线路较多,存在隐性电气火灾风险;冬季天气严寒,电热毯、电炉等大功率电器使用频率较高,极有可能出现电器火灾;暴风雪天气几率增大,仓房设施易发生坍塌事故等工作特点,重点进到以下内容的大检查:

(一)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以及省、市领导关于安全生产工作批示指示精神。采取集中学习、专题研讨等形式,深入传达习近平总书记以及省、市领导关于安全生产会议精神,切实把国家和省、市的部署要求贯彻落实到基层一线,落实到具体工作中。

(二)消防安全方面检查。一是是否履行临时用电、动火审批制度。电工、焊工、叉车司机等重点岗位人员是否具有作业资质,作业过程中防护措施是否到位。仓顶等高位动火作业时是否进行防护。二是电气线路是否私拉乱接,仓内用电线路是否规范穿管敷设,是否存在包裹在保温隔热材料内现象。电气设备使用、安装、维修和保养是否规范,一般电气设备接地、接零、短路保护、过电压保护和漏电保护装置是否安装到位。三是密集场所(职工食堂、集体宿舍、办公场所)的消防通道、紧急出口、疏散楼梯是否保持畅通,应急指示灯是否有效工作。职工宿舍是否违规使用“热得快”、电炉等大功率电器现象。四是库区消防管网是否完整可用;仓房、药品库、器材库、化验室、配电房等场所是否配足配齐灭火器,灭火器软管、封签、筒体各部位是否完好,是否定期进行年检。五是库区是否落实禁烟禁火要求,是否全面配置金属探测仪;使用燃气的职工食堂是否配置燃气报警仪等。

(三)作业安全方面检查。一是检查是否与施工和劳务外包单位签订有效的安全生产协议,检查施工和劳务外包单位是否具有相应作业资质,特种作业人员(如电焊工、电工等)是否有相应资质;是否对施工作业人员进行安全交底;是否指定专人对施工作业进行巡查。二是检查出入库作业中,输送设备是否带病作业,作业人员是否存在违规操作,挡粮板拆卸时输送设备是否停止运转,是否系安全绳;挪移输送设备时是否断电;作业人员是否违规爬输送设备。三是登高作业是否佩戴安全帽、系安全绳,安全护措施和人员是否到位等。

(四)组织领导方法。主要是工作安排部署和督导落实情况,各机关、基层的预案完善和演练情况,安全教育培训情况。

三、活动安排

根据市委、市政府部署要求,本次大检查活动分三个阶段推进。

(一)自查自纠阶段(2019年1月15日前)。各县(区)、市直有关部门要组织所属单位开展全面系统、深入细致的自查。要逐个单位、逐个车间、逐个部位开展拉网式排查,坚持边查边改、立查立改,切实把隐患查彻底、改到位。2018年12月31日前,各县(区)、各部门要分别形成自查报告,对未整改到位的突出问题和隐虑建立台账,一并报送市局。

(二)督导督查阶段(2019年1月1日-2月20日)。各县(区),各有关部门要结合“回头看”活动,结合岁末年初安全生产重点工作落实,全面开展督导督查。坚持查阅资料与现场检查相结合,坚持深入一线、严查细审,发现问题、制定清单,及时交办、监督整改。

(三)整改提升阶段(2019年2月21日-2月底前)。各县(区)、有关部门要对照整个大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重大问题和主要矛盾,逐条细化措施,逐条跟踪落实,集中推进整改工作,用整改实效推动安全生产各项工作落实。要坚持把整改具体问题与加强体制机制建设紧密结合,形成既管当时又管长远的制度保障体系。2019年2月底前,各县(区)向市局报送大检查总结。

四、扎实做好问题整改和防范工作

一是做好检查发现各类安全隐患问题整改。各直属企业要切实抓好问题整改,要不惜一切代价扎实整改到位,做到边查边改立查立改、限期整改。检查时能够整改的,做到边查边改;短期整改不到位的问题,要釆取防护措施并建立整改台账,制定整改措施、整改期限和责任人,限期进行整改。特别对施工作业中电工、焊工等特种作业人员(包括企业内部员工和外包作业人员)无资质的,要立即责令停止作业;对外包和施工作业,要指定专人加强巡查,一旦发现违规作业,必须立即停工整顿,整改到位后方可复工。未建设微型消防站的,相关单位要高度重视这些库区,严格执行领导带班和主要负责人早晚巡查制度,加强值班值守和库区巡查,增配消防灭火器,严格落实火种收缴制度,坚决防范火灾事故发生。

二是强化安全知识培训及演练。加强消防安全知识培训,聘请专业人员对全体员工及外包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培训,加强消防演练,达到人人会使用消防器材,“人人讲安全、人人懂安全”。

三是要做好灾害天气防范。要严格落实领导带班制度,库区早晚巡查制度;加强与气象部门联系,做到早预警早防范;要加强隐患排查,重点排查简易仓、罩棚仓、仓顶为钢结构的非标准仓、简易板房等设施的结构安全性,必要时对此类仓房粮面用薄膜进行覆盖。

五、有关要求

(一)精心组织,务求实效。有关责任单位主要负责同志要靠前指挥,深入一线,带头查问题、找症结,抓整改。各县(区)、各有关部门要结合自身实际,召开专题会议,对大检查活动进行研究部署,确保大检查活动任务明确、责任到人、措施到位、见人见事、见行见效。严格落实“五单制”,结合大检查活动开展,认真执行属地责任通知单、行业主管部门监管通知单、主体责任通知单、督办通知单、立案查处和处置单。

(二)严格监管,压实责任。要坚持按照“三管三必须”的要求,真正把安全责任落到实处。市、县(区)粮食局要落实暗访要求,对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的企业,要坚持严管重罚。对检查不到位,监管不到位,整改要求不到位的主管部门追究监管责任。对不组织不落实,不开会、不安排的要严格追究属地责任。

(三)强化执法,严格问责。要将本次大检查活动作为当前一项重要政治任务,聚焦突出问题,敢于反映实情,敢于触及矛盾,敢于追责问责。要坚持严查、严管、严处,执法到位。严查就是不放过任何一个死角,不放过任何一个隐患;严管就是监督主体责任履行到位,不履行到位不放过;严处就是对已经形成违法的,或者不按期整改隐患的,特别是对隐患比较严重又拒不执行,一定要严格依法移交有关部门从重处理。

各单位工作开展情况于每周五上午12时前报市局,自查报告于12月30日前报市局,阶段性总结及时上报。

联系人:吕辉 崔伟电话:32179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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