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411400005837168X-2018-0328 | 公开责任部门 | 市政府办公室 |
公开日期 | 2018-12-27 | 公开目录 | 城乡建设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文号 | 商政土〔2018〕410号 |
信息有效性 | 有效 |
柘城县人民政府:
你县《柘城县人民政府关于柘城县2018年度第四批乡镇建设用地的请示》(柘政文〔2018〕111号)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四条和《河南省实施〈土地管理法〉办法》第三十三条的有关规定,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将柘城县牛城乡等3个乡(镇、街道办事处)、郑楼村等4个村委会、前徐南组等12个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集体耕地22.8198公顷、其他农用地0.4408公顷,共计集体土地23.2606公顷,转为建设用地,作为柘城县2018年度第四批乡镇建设用地。
二、同意你县国土资源局编制的农用地转用方案。
2018年12月25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