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丘市财政局关于提前下达2019年农业保险保费补贴资金的通知

索引号: P0120-2019-0012 公开责任部门 市财政局
公开日期 2018-12-29 公开目录 部门文件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文号 商财预〔2018〕689号
信息有效性 有效

各县(区)财政局 :

为做好201 9 年农业保险工作,按照《河南省财政厅关

于提前下达农业保险保费补贴 2019年 预算指标 的通知》(豫财金 〔2018〕64 号)文件要求,依据各县(区)上报的农业保险保费补贴测算报告《商丘市201 9 年农业保险保险费补贴资金测算报告》(商财金 〔2018〕 2 4 号),现提前下达你县(区)201 9 年农业保险 中央及省级财政 保费补贴资金预算指标,具体金额见附件 1 ,该项资金列入201 9 年政府收支“2130803 — 农业保险保费补贴”支出功能分类科目,政府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按照具体用途列入相关科目。待201 9 年预算年度开始后,按程序拨付使用。

为进一步加强预算绩效管理,切实加强财政资金使用效益,请按照《河南省财政厅关于 预拨 2018年度第二笔 农业保险 中央财政 保费补贴 资金 的通知》(豫财金 〔2018〕66 号) 、 《河南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农业保险保费补贴 2019年 预算指标 的通知》(豫财金 〔2018〕64 号)相关要求,参照补贴你 县(区) 资金额度,科学合理确定你 县(区) 农业保险保费补贴总体绩效目标,在2019年1月1 0 日前将中央对地方农业保险保险费补贴整体绩效目标 申报表( 2018年度 )(附件 2 ), 中央对地方农业保险保险费补贴整体绩效目标 申报表( 2019年度 ) (附件3) ,农业保险省级保费补贴资金整体绩效目标申报表( 2019年度 )(附件 4 ) 报我 局 备案。审核确认后的绩效目标将作为绩效监控和绩 效 评价的依据,请在组织执行中对照你 县(区) 绩效目标做好绩效监控,确保年度绩效目标如期实现 。

请你局加强管理,专款专用,按照《河南省财政厅转发财政部关于提前通知转移支付指标有关问题的通知》(豫财预 〔2010〕 1 7 7号)和农业保险工作相关规定,做好预算编制、指标安排等相关工作。同时,请你局认真做好2019年度农业保险的前期准备工作,更好地推动农业保险发展 。

附件:1 、 提前下达县(区)农业保险保费补贴2019年预算指标分配表

2、 中央对地方农业保险保险费补贴整体绩效目标 申报表( 2018年度 )

3、 中央对地方农业保险保险费补贴整体绩效目标 申报表( 2019年度 )

4、 农业保险省级保费补贴资金整体绩效目标申报表( 2019年度 )

2018年12月29日

商丘市财政局关于提前下达2019年农业保险保费补贴资金的通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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