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丘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商丘市工贸行业安全生产风险隐患双重预防体系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索引号: szfgzbmsyjglj-2020-0040 公开责任部门 市应急管理局
公开日期 2019-01-03 公开目录 通知公告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文号 商安监管〔2018〕127号
信息有效性 有效

各县(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驻商和市属有关企业:

为扎实推进全市工贸行业风险隐患双重预防体系建设工作,有效防范和遏制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商丘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制定了《商丘市工贸行业安全生产风险隐患双重预防体系建设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2018年12月29日

商丘市工贸行业安全生产风险隐患双重预防体系建设实施方案

构建安全生产风险辨识管控与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体系,是党中央、国务院加强和改进新时期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部署,是新形势下推动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创新的重大举措,是落实企业主体责任、提升本质安全水平的治本之策。为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河南省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办法》(省政府令第173号)和《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南省深化安全生产风险隐患双重预防体系建设行动方案的通知》(豫政办〔2018〕68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构建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性工作机制重要指示精神,坚持风险预控、关口前移,在全市工贸行业全面开展风险隐患双重预防体系建设,推进事故预防工作科学化、信息化、标准化,实现把风险控制在隐患形成之前、把隐患消灭在事故前面,形成政府领导有力、部门监管有效、企业责任落实、社会参与有序的工作格局。

二、工作目标

建立覆盖全市工贸行业的双重预防体系,通过风险隐患双重预防体系建设,进一步提升企业本质安全水平、职工行为安全能力和政府监管效能,有效预防和遏制各类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

三、主要任务

各县(区)要指导监督工贸企业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依据《企业安全风险评估规范》(DB41/T1646-2018,见附件1)、《河南省企业安全风险辨识管控与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体系建设导则(试用)》(见附件2)、《河南省企业安全风险隐患双重预防体系建设指导手册》(见附件3),参照《工贸行业较大危险因素辨识与防范手册》(见附件4)、《河南省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清单》(见附件5)等,建立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制、风险分级管控制度、隐患排查治理制度、风险辨识管控清单、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清单,绘制风险分级四色图、设置重大风险告知栏、制作岗位风险管控应知应会卡、应急处置卡等、岗位安全“手指口述”等可视成果,实现风险管控和隐患整治闭环管理。

企业自身构建“双体系”确有困难的,可以通过购买服务的方式,引进外部技术力量培训指导,在安全风险识别、管控措施制定、隐患排查治理、信息技术应用等方面提供技术支持;但要切忌由外部技术力量大包大揽而自己置身事外,绝对不能“走形式、搞过场”。企业通过购买外部技术力量服务,要从根本上获得建设和运行“双体系”的能力,绝对不能将建设成果束之高阁,失去外部技术服务后就不会运行,更谈不上持续改进。外部技术力量也要提升服务工作的专业性、针对性、科学性,确保服务质量。

(一)全面排查辨识风险。企业是安全风险辨识的主体,要组织专业技术人员和全体员工,采取安全绩效奖惩等有效措施,全方位、全过程辨识生产工艺、设备设施、作业环境、人员行为、管理体系和作业活动等方面存在的安全风险,做到系统、全面、无遗漏,并持续更新完善。要将安全生产与信息化有机融合,及时将查找出并确认后的风险点清单,通过信息化手段建立线下和线上风险基本信息台账。

(二)科学判定风险等级。企业要对辨识出的安全风险进行分类梳理,参照《企业职工伤亡事故分类》(GB 6441—1986)和《生产过程危险和有害因素分类与代码》(GB/T 13861-2009),综合考虑事故发生的可能性以及事故发生后果的严重性对风险进行科学分级,及时核定风险级别,并公告风险信息。安全风险等级从高到低划分为重大风险、较大风险、一般风险和低风险,分别用红、橙、黄、蓝四种颜色标示,并绘制企业“红橙黄蓝”四色安全风险空间分布图。其中,重大安全风险应填写清单、汇总造册,按照职责范围报告属地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要根据风险点的动态变化,通过信息化手段实时调整风险等级,提高风险评估的科学性、准确性和高效性。

(三)制定风险管控措施。企业要根据风险评估结果,依据国家标准规范及有关规定,制定完善风险防范措施,并严格组织落实,实现风险可控。要对安全风险分级、分层、分类、分专业进行管理,落实具体的管控措施(包括制度管理、工程技术、在线监测、自动化控制、应急管理等措施)。要实施防范措施动态管理,对不适用的安全防范措施要及时修订完善,确保安全风险始终处于受控状态。监管部门要按照分级属地管理原则,针对不同风险等级的企业,确定不同的执法检查频次、重点内容等,实行差异化、精准化动态监管。

(四)预警提示安全风险。监管部门要建立风险信息通报机制,及时发布预警信息;根据风险发展变化,实时调整预警级别,明确解除预警条件。针对可能引发重特大事故的重点区域、重点单位、重点部位和关键环节,加强远程监测、自动预警和紧急避险等信息技术的使用,强化安全防范措施,实现企业风险防控异常情况自动报警。企业对于风险评估确定的红色、橙色、黄色、蓝色四个等级的风险点,要科学进行风险预警分级,加强预测预警,强化监测监控,做到早预警早干预,增强安全生产工作的主动性和预见性。对于高等级风险点,要在醒目位置和重点区域设置安全风险公告栏,制作安全风险告知卡等,标明主要安全风险、危害因素、风险预防、事故后果、应急措施及报告方式等内容。

(五)明确风险管控责任。企业对本单位风险管控工作全面负责,其主要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是本单位风险管控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建立安全风险管控责任制度,按照风险网格单元,逐层级明确责任单位(厂级、部门、分厂级、车间、班组和岗位)、责任人的风险管控责任,实现全员风险管理。要对照安全风险清单,明确和细化安全风险排查的事项、内容和频次,并将责任逐一分解落实。监管部门要严格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将风险隐患双重预防体系建设作为监督检查的重要内容,开展有针对性的执法检查,促进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

(六)排查治理事故隐患。风险管控措施失效或弱化极易形成隐患,酿成事故。企业要在风险分级管控的基础上,制定符合企业实际的隐患排查治理清单,明确和细化隐患排查的事项、内容和频次,推动全员参与自主排查隐患,尤其要强化对存在重大风险的场所、环节、部位的隐患排查。对于排查发现的重大事故隐患,应当在向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部门报告的同时,制定并实施隐患治理方案,做到责任、措施、资金、时限和预案“五落实”,实现隐患排查治理的闭环管理。要将隐患信息录入河南省安全生产综合监管平台,全过程记录报告隐患排查治理情况。

(七)严格隐患治理职责。企业要按照“一岗双责”、“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一岗一清单”的原则,建立健全覆盖所有管理和操作岗位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制定各岗位安全生产责任清单,明确安全生产责任范围、考核标准、奖惩办法等内容,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并按照考核制度对管理人员定期进行考核,督促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到位,实现企业安全生产工作全过程实名追溯。一线作业人员的岗位安全责任要切合实际,力求简明扼要、便于掌握、实用管用。

(八)应对防控安全事件。企业要针对不同类型风险点和可能发生的事件,制定科学周密的应急预案,定期组织有针对性的应急演练、技能竞赛和人员避险自救培训,提升应急救援技战术水平和科学救援能力。要制定事故初期处置的程序和基本步骤,强化一线人员在事故初期第一时间化解险情和自救互救的能力。要坚持抢早抢小,加强事故初期处置,防止事故扩大和次生事故发生。

四、实施步骤

(一)组织部署,培育试点(2019年1月底前)

1.制定方案。各县(区)要在前期开展隐患排查清单化管理工作的基础上,结合实际制定风险隐患双重预防体系实施方案,明确目标任务,细化责任措施,倒排工作日程,确保目标完成。2019年1月底,要将本辖区实施方案报送市安全监管局监管一科。

2.试点培育。市安全监管局确定以下13家企业作为市级试点企业(见附件6),各县(区)也要分别筛选不同行业领域基础较好的企业做为试点重点培育,总结可复制推广的经验,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3.动员培训。各县(区)要结合实际,举办本辖区工贸企业负责人和相关人员培训班,解读《企业安全风险评估规范》《河南省企业安全风险辨识管控与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体系建设导则(试用)》《河南省企业安全风险隐患双重预防体系建设指导手册》《工贸行业较大危险因素辨识与防范手册》《河南省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清单》等,开展双重预防体系建设知识培训。

(二)突出重点,全面推进(2019年6月底前)

驻商和市属工贸企业要全部完成风险隐患双重预防体系建设并有效运行,同时纳入全省安全生产综合监管平台风险管控模块和隐患排查治理模块管理。驻商和市属工贸企业要发挥表率带头作用,认真安排部署,力争提前高标准完成。

(三)抽查督查,持续提升(2019年12月底前)

全市规模以上工贸企业基本建立自下而上、全员参与、规范有效的风险隐患双重预防体系,企业安全风险和隐患得到有效管控和排查治理,事故预防工作取得明显成效。各县(区)安全监管部门要按照实施方案和标准规范要求对辖区工贸企业风险隐患双重预防体系情况开展检查,于2019年11月20前将双重预防体系建设总结材料报市安全监管局监管一科。

市安全监管局将组织开展风险隐患双重预防体系建设集中评估验收和执法检查,并通报执法情况。对未开展风险隐患双重预防体系建设的,一律挂牌督办,并纳入执法程序,依法依规严格处罚;对应判定而未判定为重大风险、重大风险没有实施最高管理层级管控,且未严格落实管控措施和管控责任的,一律确定为重大事故隐患,依法严肃处理。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区)要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按照本方案确定的重点任务和时间节点,制定方案,细化量化各项工作任务,逐项、逐层、逐级地分解,逐一列出具体的推进时间表,拉出清单,压实责任,确保完成工作目标和任务。市安全监管局将进一步完善双重预防体系建设调度内容,建立严格的调度通报制度,及时将各县(区)工作进展通报当地政府领导同志。各工贸企业要成立主要负责人为组长的领导小组,成立专门的工作班子,制定工作方案,扎实开展双重预防体系建设。

(二)加强舆论宣传。各县(区)要加大宣传力度,制作风险隐患双重预防体系建设公益广告、读本、视频,充分利用各类媒体,普及双重预防体系建设的重要意义、基本知识和基本理念,使社会各界了解支持双重预防体系建设工作。要发挥舆论监督作用,对弄虚作假搞形式的企业,一律予以公开曝光,并纳入诚信管理。

(三)加强督导调度。各县(区)要强化双重预防体系建设工作指导,挖掘典型经验,宣传先进做法,积极打造亮点,采取召开现场观摩会、工作推进会、座谈交流会等形式,扎实推进双重预防体系建设。要加强对辖区内双重预防体系建设工作落实情况的督导检查,及时研究、沟通、协调解决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确保各项工作保质保量按进度如期完成。

(四)加强检查考核。各县(区)要将风险隐患双重预防体系建设纳入年度目标考核内容,对成绩突出的通报表扬,对组织开展不力、工作落实不到位的予以通报批评。同时还要加大执法检查力度,促进工贸企业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体系保持持续运行和不断持续改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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