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丘市粮食局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智能化粮库对接联通及验收工作的通知

索引号: P0320-2019-0026 公开责任部门 市粮食和储备局
公开日期 2019-01-04 公开目录 产业发展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文号
信息有效性 有效

各县(区)粮食局,市直相关单位:

全市25个单位仓库智能化升级项目,整体建设和设备调试已基本完工,截止2018年12月底,17个智能化粮库实现了与省粮食局管理平台互联互通,但还有部分县(区)项目建设进度存在较大差距。一标段的梁园区、虞城县、夏邑县、市直共10个智能化项目企业,已有7个完成初验并与省平台互联互通,夏邑县两个项目企业和梁园区军供站还没有进行初验,也没有互通对接。二标段的睢阳区、睢县、民权县、宁陵县共15个智能化项目企业,只有民权县一个二类库完成初验,有9个企业完成了与省平台联通对接。宁陵县4个项目企业、睢县1355库没有完成与省平台对接。为确保工程的进度,按省局要求时限完成全面验收,现提出如下要求:

一、要下大力气推进工作。各县(区)粮食局要按照《商丘市粮食局转发<河南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关于切实做好智能化粮库对接联通及验收工作的通知>》(商粮〔2018〕107号)要求,提高政治站位,要认真抓、积极抓,切实对项目负责,查找差距,制定推进措施,明确落实责任,加强督导,使落后的项目企业加快完成对接,做到建成一个对接一个,按时间完成竣工验收。

二、要确保互联质量。为充分保持数据传输的效率和安全稳定,按照省局要求,各智能化粮库应采取专用网络线路。从目前的全市智能化粮库对接情况来看,部分项目单位已完成网络改造,但仍有部分项目并未开展此项工作,如专线设施、测温设备、测虫设备还没有实施。按照省局文件《河南省粮食局 河南省财政厅 关于印发河南省“粮安工程”粮库智能化升级暨行业信息化建设指导意见的通知》(豫粮文〔2016〕146号)的要求,“统一招投标后,建设资金如有结余,继续用于粮库智能化升级或市级粮食管理平台项目建设”,方案上没有专线设施、测温设施、测虫设备的可以利用剩余资金或自筹资金进行安装,达到与省平台对接的条件。

三、要及时组织项目收尾和验收。各县(区)要以落实粮食安全市(县)长责任制考核为抓手,进一步督促、盯死项目承建单位,加强项目管理,加快工程进度,项目单位要积极配合、主动作为,做好收尾验收工作。一标段于2019年1月13日前三个项目单位(虞城县融源粮食贸易有限公司、虞城国家粮食储备库、商丘市益民粮油购销有限公司)完成竣工验收,二标段于2019年1月23日前完成竣工验收至80%,2019年1月底全面完成竣工验收。确保25个项目单位与省级平台正常互联互通。

2019年1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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