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丘市粮食局办公室转发商丘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深刻汲取“12.17”事故教训以案促改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索引号: P0320-2019-0030 公开责任部门 市粮食和储备局
公开日期 2019-01-10 公开目录 产业发展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文号
信息有效性 有效

各县(区)粮食局,市直属各有关单位:

现将《商丘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深刻汲取“12.17”事故教训以案促改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商政办〔2019〕2号)转发给你们,各单位要以案为鉴,深刻汲取事故教训,剖析案发原因,研究案发规律,强化警示教育。现就下一步安全生产工作,提出以下要求。

1.各县(区)粮食局和市直各有关单位要充分认识安全生产的重要性,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的要求,带头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及时掌握安全生产状态,坚持安全隐患排查常态化,及时解决苗头性、倾向性问题,采取有力措施,防患于未然,把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做到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完善安全隐患台账,落实整改资金,制定整改方案,确保粮油收储企业安全生产形势稳定。

2.各县(区)粮食局和市直各有关单位要在全市粮食系统安全隐患大排查工作的基础上,针对春节期间雨雪冰冻和寒冷干燥气候特点,进一步开展粮食仓储安全排查及整治工作。一是立足超前防范,积极督导有关单位再次开展隐患排查和物资储备工作,尤其是“危仓老库”的安全问题,把粮库罩棚、配电房重要设备器材以及各类电源开关、电线等要害部位和安全环节列入防范的重点;二是严禁雨雪天气出入库,确保人、粮安全;三是立即做好消防设施保暖防冻工作,完善各项保护措施,对重点场所、重点部位、重点危房等进行安全排查、消除 安全隐患,确保安全;四是注意用电和防火安全,库区周围严禁燃放烟花爆竹,做好防火措施。全面推行安全生产双重预防,通过工艺严防、设备严控、人员严管、过程严治,推动安全生产源头管控,坚决把安全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

3.强化责任确保粮食安全,各县(区)粮食局和市直各有关单位要认真分析影响本单位、本部门安全工作的不利因素,结合工作实际,进一步完善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做到应急预案、应急人员、应急装备、应急措施落实到位,信息联络畅通,确保一旦发生安全事故,能够保证及时妥善处置,尽量降低事故损失;要认真落实24小时值班制度和领导带班制度,并保持通讯畅通。值班和带班人员要强化责任意识,不得脱岗、离岗、空岗,电器取暖注意防火,发现问题,要在按预案果断处置的同时,在第一时间按程序迅速上报。

各县(区)粮食局和市直各有关单位要把贯彻落实情况于2019年1月14日前报市局。

2019年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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