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丘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启用“商丘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等6枚印章和作废“商丘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等10枚印章的通知

索引号: 11411400005837168X-2019-0043 公开责任部门 市政府办公室
公开日期 2019-02-11 公开目录 行政职权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文号 商政办〔2019〕1号
信息有效性 有效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各部门:

依据《中共商丘市委办公室商丘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商丘市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商办〔2018〕75号)文件,商丘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商丘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商丘市应急管理局、商丘市金融工作局、商丘市医疗保障局、商丘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作为市政府工作部门已正式组建成立。按照商丘市人民政府印章管理规定,自本通知印发之日起,启用“商丘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商丘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商丘市应急管理局”“商丘市金融工作局”“商丘市医疗保障局”“商丘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印章,“商丘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商丘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商丘市智慧城市办公室”“商丘市应急管理办公室”“商丘市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商丘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商丘市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商丘市地震局”“商丘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商丘市旅游局”印章同时作废。

附件:启用印章(印模) 和作废印章(印模)

启用印章(印模) 作废印章(印模)

商丘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1月21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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