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丘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省政府工作报告2019年重点工作任务责任分工方案的通知

索引号: 11411400005837168X-2019-0047 公开责任部门 市政府办公室
公开日期 2019-02-20 公开目录 安排情况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文号 商政办〔2019〕15号
信息有效性 有效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各部门:

陈润儿省长代表省政府所作的《政府工作报告》已经省十三届人大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为切实做好省政府重点工作任务的落实,按照《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明确政府工作报告提出的2019年重点工作责任单位的通知》(豫政〔2019〕6号)精神,经市政府同意,对涉及我市的工作任务予以分解,现将《省政府工作报告》工作任务责任分工方案印发给你们,请各责任单位按照责任分工,认真抓好落实。

一、转变作风,强化责任

各责任单位要结合当前全市正在开展的“讲政治、勇担当、马上就办、一抓到底”作风建设提升年活动,按照“高标准、严要求、提效能、抓落实”的工作要求,立即制定具体落实工作方案,对各项重点工作任务进行细化量化,逐项明确责任领导、责任单位、责任人、工作措施和完成时限,切实做到层层强化责任、人人推动落实、事事高效办理,确保各项重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各责任单位制定的具体落实方案于3月5日前报市政府督查室。

二、真抓实干,合力推进

各责任单位要强化担当意识和实干精神,经常深入一线,真抓实干,及时发现并解决重点工作推进过程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确保各项重点工作顺利推进。要增强全局观念和协作意识,积极作为、加强沟通、密切协作,特别是涉及需要多个单位共同落实的重点工作,牵头单位要切实发挥综合协调作用,主动与协办单位沟通对接,统筹推进各项工作;协办单位要积极配合,形成合力推进工作落实,确保全面完成各项重点工作任务。

三、抓好落实,按时上报

各责任单位要按照“一分部署、九分落实”的要求,拧紧责任“螺丝”、用好督查“利剑”,将各项重点工作抓出特色、抓出亮点、抓出成效,确保高质高效完成各项重点工作任务。各责任单位要明确专人对本单位承担的重点工作进行调度上报,分别于3月15日、6月15日、9月15日、12月15日前向市政府报告落实情况,其中,省重点民生实事落实情况于每月28日前向市政府报告。市政府办公室要对各责任单位重点工作任务落实情况进行通报,并适时组织开展督查。

附件:《省政府工作报告》2019年重点工作任务和责任分工

2019年2月20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 件

《省政府工作报告》2019年重点工作任务和责任分工

一、贯彻落实“八字方针”,促进经济提质增效

(一)深化供给结构改革,巩固“去降补”成果。

1.坚持去化过剩产能劲头不松,严格执行环保、能耗、质量、安全、技术等标准,加快拆除已实施置换的低效钢铁设备,积极化解水泥、电解铝等过剩产能,淘汰改造落后煤电机组完成省定目标任务。

责任领导:吴祖明、倪玉民。

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协办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

2.坚持处置“僵尸企业”力度不减,做好债务化解、破产审理、税收支持、资产处置等工作。

责任领导:吴祖明。

牵头单位:市财政局。

协办单位:市金融工作局、市审计局、市税务局、人行商丘中心支行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

3.坚持扶持结构调整政策不变,加大对“破、立、降”奖补支持力度,落实好去产能职工安置、矿权土地、债务处置等政策,形成正向激励和优胜劣汰的政策导向。

责任领导:吴祖明、倪玉民。

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协办单位: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财政局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

二、持续推进三大攻坚,着力夯实发展基础

(二)防范化解风险。

4.把国有企业去杠杆作为重中之重,推进市场化债转股签约项目落地,探索开展民营企业债转股,引导企业加大股权融资力度,降低企业经营风险。

责任领导:吴祖明。

牵头单位:市金融工作局。

协办单位:市财政局等市政府有关部门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

5.全面加强地方金融监管,发挥好企业债权人委员会作用,有效防控企业债券违约、股票质押平仓、担保圈、网络借贷、非法集资等风险隐患,高度关注房地产领域金融风险。

责任领导:吴祖明。

牵头单位:市金融工作局。

协办单位: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商丘银保监分局、人行商丘中心支行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

6.依法规范政府举债行为,实施“八个一批”解决方案,稳妥有序化解地方债务风险。

责任领导:吴祖明。

牵头单位:市财政局。

协办单位:市金融工作局、市公安局等市政府有关部门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

7.压实安全生产责任,全面推行双重预防体系建设,健全应急管理体系,强化源头管控治理,坚决防范遏制各类事故发生。

责任领导:吴祖明。

牵头单位:市应急管理局。

协办单位:市政府有关部门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

8.增强防洪抗灾能力,防范自然灾害风险。

责任领导:吴祖明。

牵头单位:市应急管理局。

协办单位:市气象局、市水利局等市政府有关部门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

9.做好突发公共事件预防处置,防范社会风险。

责任领导:吴祖明。

牵头单位:市应急管理局。

协办单位:市公安局、市信访局等市政府有关部门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

(三)推进精准脱贫。

10.坚持精准方略,把脱贫质量放在首位,加大贫困重点乡镇和深度贫困村、特殊贫困群体的脱贫攻坚力度,重点解决好“两不愁、三保障”问题。

责任领导:张家明。

牵头单位:市扶贫开发办公室。

协办单位:市教育体育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卫生健康委、市医疗保障局等市政府有关部门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

11.统筹贫困县村和一般县村、地区帮扶和家庭帮扶、经济发展和社会发展、内生动力和外部动力,继续打好“四场硬仗”,开展“六大行动”,实施“四项工程”,打好脱贫攻坚总攻战。

责任领导:张家明。

牵头单位:市扶贫开发办公室。

协办单位: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生态环境局、市金融工作局、市卫生健康委、市教育体育局、市医疗保障局、市商务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民政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利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发展改革委、市残联、商丘供电公司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

12.建立脱贫正向激励和稳定脱贫长效机制,减少和防止贫困人口返贫。

责任领导:张家明。

牵头单位:市扶贫开发办公室。

协办单位:市政府有关部门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

(四)抓好污染防治。

13.扭住改善环境质量这个核心,扎实开展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反馈问题整改,聚焦打赢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深入实施“四大行动”。

责任领导:倪玉民。

牵头单位:市生态环境局。

协办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发展改革委、市交通运输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城市管理局、市水利局、市农业农村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公安局等市政府有关部门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

14.优化调整“四个结构”,持续抓好“六控”,确保PM2.5(可吸入颗粒物)平均浓度和优良天数比例完成国家考核目标。

责任领导:倪玉民。

牵头单位:市生态环境局。

协办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城市管理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商务局、市公安局等市政府有关部门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

15.严格落实河长制湖长制,加强饮用水水源地保护。

责任领导:张家明、倪玉民。

牵头单位:市水利局、市生态环境局。

协办单位:市城市管理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等市政府有关部门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

16.逐步消除城区黑臭水体。

责任领导:张家明

牵头单位:市城市管理局。

协办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市水利局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

17.加强重金属污染、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和固体废物处理,推进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和治理修复,严格保护未污染土壤。

责任领导:倪玉民。

牵头单位:市生态环境局。

协办单位:市农业农村局等市政府有关部门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

18.严格落实党政领导责任、企业主体责任、部门监管责任,确保环境质量持续改善。

责任领导:倪玉民。

牵头单位:市生态环境局。

协办单位:市政府有关部门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

三、加大力度深化改革,激发经济社会活力

(五)深化农村综合改革。

19.继续推进农村承包地“三权分置”改革,探索农村宅基地改革。

责任领导:张家明。

牵头单位:市农业农村局。

协办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及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

20.加快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完成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发展新型集体经济。

责任领导:张家明。

牵头单位:市农业农村局。

协办单位: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及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

21.持续深化、有序推进农村土地征收制度改革和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改革,加快建立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

责任领导:张家明。

牵头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协办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

22.深化农村金融改革,强化农业保险保障作用。

责任领导:吴祖明。

牵头单位:市金融工作局。

协办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财政局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

23.持续推进水利、供销社、农场、林权等改革。

责任领导:张家明。

牵头单位:市水利局、市供销社、市农业农村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协办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

四、深入推进科技创新,加快增长动能转换

(六)完善科技创新体系。

24.聚焦培育“四个一批”,实施创新龙头企业提升引领、高新技术企业倍增、“科技小巨人”企业培育工程。

责任领导:倪玉民。

牵头单位:市科技局。

协办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委人才办、市财政局、市税务局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

25.坚持引进外部人才和培育本地人才并重,落实人才政策待遇,重视解决住房、子女教育等实际问题,建设高层次创新人才团队。

责任领导:吴祖明。

牵头单位:市委人才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协办单位:市科技局、市财政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教育体育局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

26.实施“十百千”转型升级创新专项。

责任领导:倪玉民。

牵头单位:市科技局。

协办单位:市财政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及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

(七)优化科技创新服务。

27.加大财政投入,引导企业增加研发投入,支持企业、高校、科研院所构建开放、协同、高效的共性技术平台,完善大型科研仪器设备共享机制。

责任领导:倪玉民。

牵头单位:市科技局。

协办单位:市财政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教育体育局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

28.深化项目评审、人才评价、机构评估改革,落实国家科技成果转化激励改革举措,建立试错、容错、纠错机制,让创新者敢于创新、安于创新、乐于创新。

责任领导:倪玉民。

牵头单位:市科技局。

协办单位:市财政局、市发展改革委、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委人才办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

五、统筹推进城乡建设,促进区域协调发展

(八)以推进城市高质量发展为目标,全面开展百城建设提质。

29.推动百城建设提质工程由试点先行到全面铺开,着力推进城市规划、建设、管理、经营高质量,促进城市由注重外延扩张转向注重内涵提质。

责任领导:张家明。

牵头单位:市城市管理局。

协办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及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

30.谋划实施一批道路交通、污水垃圾处理、热力燃气、地下综合管廊、地下空间综合体、地下停车场等市政补短板项目。

责任领导:张家明。

牵头单位:市城市管理局。

协办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人防办、市财政局等市政府有关部门和梁园区人民政府、睢阳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

31.加快建设一批教育、医疗、养老、文化、体育等公共服务项目。

责任领导:岳爱云、牛亚东。

牵头单位:市教育体育局、市卫生健康委、市民政局、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及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

32.全面开展城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规划建设一批生活垃圾焚烧处理和餐厨废弃物处理设施。

责任领导:张家明。

牵头单位:市城市管理局。

协办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及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

33.有序推动城市老旧小区综合功能改造。

责任领导:张家明。

牵头单位: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协办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城市管理局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  34.积极打造智慧城市。

责任领导:吴祖明。

牵头单位: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

协办单位:市城市管理局、市公安局、市交通运输局等市政府有关部门和梁园区人民政府、睢阳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

35.加强绿色园林城市建设,创建一批国家级、省级园林城市和园林城镇。

责任领导:张家明。

牵头单位:市城市管理局。

协办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及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

(九)以中心城市建设为引领,加快中原城市群一体化。

36.统筹推进区域性中心城市特别是毗邻兄弟省份的城市竞相发展,增强商丘对鲁西南、皖北的影响,发挥其对周边要素的吸纳集聚作用。

责任领导:吴祖明。

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

协办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城市管理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等市政府有关部门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

37.加快推进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

责任领导:吴祖明。

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

协办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扶贫开发办公室、市农业农村局、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市商务局、市金融工作局、市生态环境局等市政府有关部门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

38.规范引导特色小镇和小城镇布局建设。

责任领导:张家明。

牵头单位: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协办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及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

39.统筹户籍制度改革和城镇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农业转移人口在城镇落户完成省定目标。

责任领导:张家明、李建仓。

牵头单位:市公安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协办单位:市教育体育局、市卫生健康委、市交通运输局、市农业农村局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

六、加快实施重大工程,强化基础支撑能力

(十)加快构建便捷畅通的综合交通体系。

40.实施投资1000亿元以上、总长1000公里以上的高速公路“双千工程”。

责任领导:倪玉民。

牵头单位:市交通运输局。

协办单位: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及宁陵县人民政府、柘城县人民政府、睢县人民政府。

41.加快三洋铁路河南段建设。

责任领导:倪玉民。

牵头单位:永城市人民政府、柘城县人民政府。

协办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铁路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42.建成商合杭高铁河南段。

责任领导:倪玉民。

牵头单位:市铁路办。

协办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城市管理局和梁园区人民政府、睢阳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

(十一)加快构建兴利除害的现代水网体系。

43.深入推进“四水同治”,构建旱引涝排、上灌下补、内连外通、丰蓄枯补、调洪防灾的现代水网体系。

责任领导:张家明。

牵头单位:市水利局。

协办单位:市城市管理局、市生态环境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应急管理局、市气象局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

44.联动实施引江济淮和赵口灌区二期工程,充分利用现有水系条件,形成长江、淮河、黄河互联互通互补的水网格局,有效解决豫东水资源短缺问题。

责任领导:张家明。

牵头单位:市水利局。

协办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城市管理局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

(十二)加快构建绿色循环的生态环境体系。

45.深入开展山水林田湖草一体化生态保护和修复,统筹建设森林、湿地、流域、农田、城市五大生态系统。

责任领导:倪玉民。

牵头单位:市生态环境局。

协办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水利局、市城市管理局等市政府有关部门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

46.启动沿黄生态带建设。

责任领导:张家明。

牵头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协办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市水利局、市发展改革委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

47.加快国土绿化提速行动,建设森林河南,造林、森林抚育完成省定目标,推进山区森林化、平原林网化、城市园林化、乡村林果化、廊道林荫化和庭院花园化,提升生态环境承载力。

责任领导:张家明。

牵头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协办单位:市城市管理局、市农业农村局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

七、大力发展社会事业,提高公共服务水平

(十三)强化食品、药品安全监管。

48.深化食品安全省建设,加强疫苗等药品安全监管,让群众吃得更放心、用药更安全。

责任领导:牛亚东。

牵头单位: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协办单位:市卫生健康委、市农业农村局、市公安局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

八、加大民生保障力度,切实增进人民福祉

(十四)办好2019年省重点民生实事。

49.实施就业优先政策,提供全方位就业服务,做好高校毕业生、农村转移劳动力、城镇困难人员、退役军人、去产能职工等重点群体就业工作,确保新增城镇就业、失业人员再就业、困难人员实现就业完成省定目标。

责任领导:吴祖明。

牵头单位: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协办单位:市财政局、市教育体育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科技局、市民政局、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

50.提高高龄老人医保报销比例,对全省80岁以上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居民在政策范围内的住院费用,其报销比例在现行政策基础上提高5个百分点。

责任领导:牛亚东。

牵头单位:市医疗保障局。

协办单位:市财政局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

51.实施80岁以上老人高龄津贴制度。对80~89岁老人每人每月发放高龄津贴标准达到省政府要求,90~99岁老人每人每月发放高龄津贴不低于100元,100岁以上老人每人每月发放高龄津贴不低于300元。

责任领导:李建仓。

牵头单位:市民政局。

协办单位:市财政局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

52.继续开展妇女“两癌”筛查,完善产前筛查和新生儿疾病筛查机制。继续对农村适龄妇女、纳入城市低保范围的适龄妇女免费开展一次宫颈癌和乳腺癌筛查,完成省定筛查目标;继续免费开展预防出生缺陷产前筛查和新生儿疾病筛查,对筛查出的高风险孕妇进行免费产前诊断。

责任领导:岳爱云、牛亚东。

牵头单位:市卫生健康委、市妇联。

协办单位:市财政局、市民政局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

53.实施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对具有我省户籍或居住证,符合康复条件的0~6岁视力、听力、言语、肢体、智力等残疾儿童和孤独症儿童开展康复救助,完成省定救助目标。

责任领导:李建仓。

牵头单位:市残联。

协办单位: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教育体育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卫生健康委、市医疗保障局、市扶贫开发办公室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

54.实施农村人居环境“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工程。用1年的时间,高质量完成省政府确定的行政村农村垃圾治理、污水治理、农村改厕、畜禽粪便等农业生产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村容村貌提升任务,打造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示范标杆。在试点先行的基础上,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指导,推动我市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有序展开,农村户用卫生厕所改造和县(区)农村垃圾治理省级达标验收工作完成省定目标。

责任领导:张家明。

牵头单位:市农业农村局。

协办单位:市财政局、市城市管理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发展改革委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

55.持续改善大气环境质量,深入推进大气污染防治攻坚工作,坚持精准施策、标本兼治,依法科学治理大气污染,全年全市空气优良天数比例完成省定目标。

责任领导:倪玉民。

牵头单位:市生态环境局。

协办单位:市财政局、市城市管理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公安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商务局等市政府有关部门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

56.进一步改善农村出行条件。实施“百县通村入组”工程,新改建农村公路完成省定目标,有效提升农村公路建设、管理、维护和运营水平;实施“万村通客车提质”工程,2019年年底前所有具备条件的行政村通客车率达到100%。

责任领导:倪玉民。

牵头单位:市交通运输局。

协办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财政局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

57.牢牢把握公益普惠基本方向,加大学前教育投入,引导社会力量更多举办普惠性幼儿园,新建和改扩建城乡幼儿园、新增学位完成省定目标,满足人民群众对幼有所育的美好期盼。

责任领导:岳爱云。

牵头单位:市教育体育局。

协办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财政局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

58.持续推进农村电网改造。完成电网薄弱行政村电网改造省定目标。

责任领导:倪玉民。

牵头单位:商丘供电公司。

协办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及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

59.加快县(市)人民医院提质升级。加强诊疗设备、特色专科、人才队伍、信息平台等建设,推动县(市)人民医院达到二级甲等以上标准,提升常见病、多发病、慢性病、较为复杂疑难危重病的诊疗水平,进一步提高县域就诊率。2019年完成省政府确定的县(市)人民医院提质升级目标。

责任领导:牛亚东。

牵头单位:市卫生健康委。

协办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

(十五)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

60.夯实城市政府主体责任,推动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完善住房市场体系和住房保障体系,新开工棚改安置房完成省定目标,更好解决群众住房问题。

责任领导:张家明。

牵头单位: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协办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税务局、市人防办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

(十六)创新社会治理。

61.学习推广“枫桥经验”,全面加强基层社会治理。

责任领导:李建仓。

牵头单位:市民政局。

协办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

62.开展阳光信访、责任信访、法治信访,发挥信访工作联席会议作用,促进人民群众合理合法利益诉求及时、就地解决。

责任领导:李建仓。

牵头单位:市信访局。

协办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

63.深入开展普法教育,推进法制宣传教育进校园、进农村、进社区、进机关、进企业、进家庭。

责任领导:李建仓。

牵头单位:市司法局。

协办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

64.加强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高质量推进“一村(格)一警”工作。

责任领导:李建仓。

牵头单位:市公安局。

协办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

65.依法打击各种违法犯罪活动,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纵深发展。

责任领导:李建仓。

牵头单位:市公安局。

协办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

66.严厉打击敌对势力、邪教组织、非法宗教活动向农村地区的渗透。

责任领导:李建仓。

牵头单位:市公安局。

协办单位:市民族宗教事务局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

67.扎实做好庆祝新中国成立70周年安保等工作,维护社会大局和谐稳定。

责任领导:李建仓。

牵头单位:市公安局。

协办单位:市信访局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

68.加强国防教育、国防动员和国防后备力量建设,支持国防和军队改革,支持驻商解放军、武警部队、预备役部队建设。

责任领导:李建仓。

牵头单位: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市发展改革委。

协办单位:商丘军分区、市政府有关部门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

69.抓好民兵和人民防空建设。

责任领导:张家明、李建仓。

牵头单位:市人防办。

协办单位:商丘军分区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

70.深入开展双拥共建,加强退役军人服务保障体系建设。

责任领导:李建仓。

牵头单位: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协办单位:市发展改革委等市政府有关部门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

71.深度推进军民融合发展,巩固军政军民团结。

责任领导:吴祖明。

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

协办单位:市退役军人事务局等市政府有关部门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

72.全面贯彻党的民族政策和宗教工作基本方针,加强民族宗教工作基层基础建设,配合办好第十一届全国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促进民族团结、宗教和睦。

责任领导:李建仓。

牵头单位:市民族宗教事务局。

协办单位:市教育体育局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

73.支持工会、共青团、妇联等人民团体更好发挥桥梁纽带作用。

责任领导:岳爱云、倪玉民。

牵头单位:市总工会、共青团商丘市委、市妇联。

协办单位:市政府各部门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

74.做好外事、侨务、港澳、对台工作。

责任领导:牛亚东。

牵头单位:市政府外事办公室、市政府侨务办公室、市政府台湾事务办公室。

协办单位:市政府有关部门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

75.加强统计工作,搞好第四次经济普查。

责任领导:吴祖明。

牵头单位:市统计局。

协办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

76.抓好参事、史志、文史、档案、气象、地震、测绘、地质、邮政、援疆等工作。

责任领导:吴祖明、张家明、岳爱云、倪玉民。

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史志办、市档案局、市气象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应急管理局、市邮政管理局、商丘邮政公司。

协办单位:市政府有关部门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

九、加强政府自身建设,全面提高履职能力和服务水平

(十七)树牢“四个意识”,坚定“两个维护”。

77.“两个维护”是党的十八大以来我们党的重大政治成果和宝贵政治经验,是我们党最重要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无论形势多么复杂,挑战多么严峻,任务多么艰巨,只要我们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就一定能够不断从胜利走向胜利。政府工作人员要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任何时候都要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真正把“两个维护”内化于心、外化于行,主动对标、自觉看齐,在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听从党中央号令,紧跟党中央步伐,有令则行、有禁则止,不讲条件、不搞变通,确保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和党中央决策部署贯彻落实不走样,决不允许不敬畏、不在乎、喊口号、装样子。

责任领导:各位副市长。

牵头单位:市政府各部门。

协办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

(十八)弘扬法治精神,严格依法行政。

78.各级政府必须坚持依法施政、依法行政、依法办事,严格按照法定权限和法定程序行使权力,自觉做到法无授权不可为、法定职责必须为,善于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坚持依法决策,健全完善程序,充分发扬民主,正确实行集中,防止个人专断,对重大民生政策出台、重大公共项目建设要依法公示听证,进行深入咨询,组织专家论证,进一步提高政府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水平。推进政务公开,加强政策宣传解读,主动回应社会关切。自觉接受人大法律监督、工作监督和政协民主监督,自觉接受监察机关的监督,主动接受社会和舆论监督。规范行政执法,心中高悬法律的明镜,手中紧握法律的戒尺,忠诚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防止任性用权,纠正粗暴执法,决不允许以权代法、以权压法、逐利违法、徇私枉法。

责任领导:各位副市长。

牵头单位:市政府各部门。

协办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

(十九)牢记为民宗旨,保持清正廉洁。

79.权力来自人民必须服务人民。政府工作人员要树立以人民为中心思想,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真心实意为人民办事,走好新形势下的群众路线,始终与人民群众站在一起、想在一起、干在一起,既“身入”基层,又“心到”群众,想群众之所想、急群众之所急、忧群众之所忧。要严格遵守廉洁自律准则,筑牢思想防线,保持清醒头脑,始终敬畏人民、敬畏组织、敬畏法纪,在各种诱惑和“围猎”面前,自觉划清边线、不碰红线、守住底线,做到忠诚、干净、担当。坚决贯彻中央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精神,驰而不息正风肃纪,坚定不移反腐倡廉,深入抓好以案促改,坚决铲除滋生腐败的土壤。

责任领导:各位副市长。

牵头单位:市政府各部门。

协办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

(二十)提高能力素质,锤炼过硬本领。

80.肩负新使命,战胜新挑战,既要有谋事的大智慧,还要有成事的真功夫。政府工作人员要提高理论素养,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不断汲取这一科学理论蕴含的强大真理力量、信仰力量和实践力量,指导实践、推动工作。提高政治能力,增强政治敏锐性、政治鉴别力,做到眼睛亮、见事早、行动快,对容易诱发政治问题的敏感因素,准确判断、快速处置。提高专业能力,解放思想、开阔视野,防止思想僵化、知识老化、本领弱化,注重实践锻炼,加快知识更新,涵养专业素质。提高斗争能力,增强斗争意识,发扬斗争精神,讲究斗争艺术,在推进重点工作中积累经验,在解决重大矛盾中经受考验,在完成重要任务中增长才干,使政府工作体现时代性、把握规律性、富于创造性,不断增强政府治理能力和服务水平。

责任领导:各位副市长。

牵头单位:市政府各部门。

协办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

(二十一)始终恪尽职守,勇于担当作为。

81.新的征途不会平坦,前进道路充满挑战。做好今年的工作,既考验我们的判断能力,更检验我们的担当精神。我们要以对发展负责、对历史负责、对人民负责的态度,始终保持锐意进取、永不懈怠的精神状态和敢闯敢干、一往无前的奋斗姿态,不回避矛盾,不惧怕挑战,不推卸责任,勇于挑最重的担子、啃最硬的骨头、接最烫的山芋,敢于承担风险,敢于迎难而上,勤勉重干,真抓实干。反对空泛表态、应景造势、敷衍塞责、沽名钓誉,坚决纠正脱离实际的官僚主义、空喊口号的形式主义、简单粗暴的命令主义。各级政府要坚持严管与厚爱结合、激励和约束并重,理解基层工作的难处,关心基层干部的生活,为担当的干部担当,对负责的干部负责,让干事的干部有想头,使成事的干部有奔头,营造一种人人尽责、个个实干,奋发向上、担当作为的良好局面。

责任领导:各位副市长。
牵头单位:市政府各部门。
协办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

商丘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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