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豫人社〔2019〕3号文件 建立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确定和 基础养老金正常调整机制的实施意见

索引号: P0130-2019-0009 公开责任部门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公开日期 2019-02-25 公开目录 部门文件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文号 商人社〔2019〕7号
信息有效性 有效

关于转发豫人社〔2019〕3号文件

建立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确定和

基础养老金正常调整机制的实施意见

各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组织人事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

现将 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财政厅《关于建立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确定和基础养老金正常调整机制的实施意见》(豫人社〔2019〕3号)转发给你们。各县(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和财政部门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加强沟通协调,做好宣传引导,切实推动政策落地。 工作中如遇到问题,请及时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反映 。

2019年2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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