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szfgzbmsrfb-2019-0019 | 公开责任部门 | 市人防办 |
公开日期 | 2019-03-28 | 公开目录 | 其他信息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文号 | |
信息有效性 | 有效 |
商丘市人民防空办公室
关于印发《201 9 年精神文明创建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机关各科室、所属二级机构:
我办 《201 9 年精神文明创建工作实施方案》 已经办党组专题会议研究同意 ,现 印 发你们,望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附件: 1. 201 9 年精神文明创建工作实施方案
2 . 商丘市人民防空办公室 精神文明考核办法
3. 商丘市人防办精神文明创建工作制度
4.商丘市人防办精神文明创建工作台账
201 9 年 3 月 20 日
附件 1
商丘市人防办
201 9 年精神文明创建工作实施方案
为做好我办201 9 年精神文明建设创建工作,根据 商丘市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 2019年工作要点 ,结合我市文明城市创建工作,参照往年创建经验,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紧紧围绕庆祝新中国成立70周年这条主线,以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为统领,着力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着力加强和改进思想道德建设,着力深化拓展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不断提升广大干部职工的思想觉悟、道德水准、文明素养和社会文明程度,奋力谱写中原更加出彩的商丘人防篇章,以优异成绩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
二 、 组织领导
(一) 成立 精神文明创建工作领导小组
为切实抓好我办精神文明建设工作, 成立 市人防办 精神文明 建设 工作领导小组 ,人员组成如下 :
组 长: 梁清民
副组长: 杜传平 刘春明 张世连 张亚林 尹守才 孙文祥
成 员 :杜学亮 韩传月 刘 伟 张华伟 任乐栋 王伯荣
李玉岭 赵长征 付国旗 韩 震 李 飞 霍松峰
(二)成立精神文明创建工作办公室
市人防办精神文明创建工作 领导小组 下设办公室, 人员组成如下 :
主 任: 孙文祥
副主任:杜学亮 韩 震 李 飞 霍松峰
成 员: 胡昌杰 彭 飞 李 振 赵 震 陈孝清
办公室成员兼任各单位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联络员,机关各科室要指定专人具体配合相关工作落实。
( 三 )工作职责
领导小组的主要工作职责: 负责总体协调和组织领导 本 办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召集精神文明建设工作会议, 研究解决矛盾困难, 检查、指导精神文明建设有关工作。
领导小组办公室主要工作职责:
负责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对口联系、沟通协调;负责制定方案、计划、通知;负责编印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简报,整理汇总有关资料;及时向市文明办和市直文明办上报材料;及时向领导小组反馈工作情况,提出合理化建议;做好迎接 上级 复查各项准备工作;完成市文明办、市直文明办部署的临时工作;完成市人防办精神文明建设工作领导组安排的其他任务。
所属三个二级机构为同创单位,要参照本方案,结合本单位实际 制定工作方案, 开展创建活动。
三、主要任务
(一)深入 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
1、 坚持把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做到真学真懂真信真用。落实和完善党员干部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长效机制。学懂用活“学习强国”学习平台。做好《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指导河南坟的重要讲话精神学习教育。
2、 抓实各级理论中心组学习,制定理论学习中心组2019年度学习计划,专题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宣传思想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论述,自觉承担起举旗帜、聚民心、育新人、兴文化、展形象的使命任务。持续抓好党的创新理论“进机关”工作,积极开展大众化、分众化的宣传普及活动。
3、 配合 推进全市“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建设。加强志愿服务队伍建设,盘活基层公共服务阵地资源,精心策划志愿服务项目,开展形式多样的文明实践活动,不断完善工作体制机制。
(二)大力营造庆祝新中国成立70周年的浓厚氛围
1 、 围绕隆重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组织开展主题宣传活动,展示新中国成立70年来,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市人防建设的生动实践。
2 、 组织开展“我和我的祖国”群众性主题宣传教育活动和庆祝新中国成立70周年系列主题文化活动。开展美术作品展、摄影作品展、书法作品展、等系列活动。积极参与做好新中国成立以来“百名最美基层人物”推荐工作。积极参与“感受时代之变”“庆祝祖国70华诞”“祖国,祝福您”“谱写中原更加出彩商丘新篇章”“我为文明城代言”等内容的网络主题活动、微视频大赛、网络传播互动引导等活动。
3 、 围绕纪念“五四”运动100周年、庆祝澳门回归20周年等,加强党史、国史、军史、改革开放史、社会主义发展史宣传教育。加强爱国主义教育,组织走访慰问老战士、老同志、老支前模范、烈士遗属等。
(三) 持之以恒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1 、 深入开展理想信念教育,深化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中国梦宣传教育。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巩固壮大主流思想舆论,建设具有强大凝聚力和引领力的社会主义意识形态。大力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深化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实践活动推广普及,运用各类活动形式持续有效宣传普及12个主题词,使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实践活动融入日常生活,提高广大干部职工的思想觉悟、道德水准、文明素养。
2 、 深入开展弘扬时代新风行动。大力推进思想道德素质、诚信守法、文明风尚“三大提升行动”,着力提升干部职工文明素养,倡树时代新风。深化“践行价值观文明我先行”主题实践活动。加强文明交通宣传教育。积极参与“文明旅游·为中国加分”百城联动活动。开展文明服务示范窗口创建活动,深化“文明服务我出彩、人民满意在窗口”活动,着力提升公共服务质量。开展“我为文明城市做贡献”活动。
3 、 加强网络文明建设。加强网德建设,开展网络公益活动,加强网评队伍建设,发展积极向上的网络文化。参与做好全国和全省“五个一百”网络正能量精 品及 榜样 人物 推荐 工作,充分发挥精神 文 明建设网站及 微博微信 的作用 。
(四) 大力推进干部职工道德建设
1 、 深入贯彻新颁布的《新时代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积极参加第七届全国及河南省道德模范推荐评选活动。进一步深化“我推荐我评议身边好人”活动。切实在单位树立德者有得、好人好报的价值导向。
2、 全面加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根据《全国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测评体系》及《操作手册》,按照职责分工持续开展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主题活动。
3、 大力推进诚信建设制度化,以“诚信,让河南更出彩”为主题,广泛开展诚信宣传教育,深入开展试信创建活动,举办诚信故事会,培育、推介一批诚信先进典型,健全守信联合激励、失信联合惩戒机创,完善诚信建设“红黑榜”发布制度。
4、深入推进志愿服务制度化常态化。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河南省志愿服务条例》。继续推进志愿者网上注册和记录。宣传报道志愿服务先进典型和活动成效,开展志愿服务“四个优秀”评选表彰活动,组织志愿服务培训。
(五) 深入推进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
1 、 积极参与 深化文明城市创建,以《全国文明域市(地级以上)测评体系》(2018年版)和《操作手册》为统领,大力开展文明社区、文明小区、文明楼栋创建活动。
2 、 积极参与 深化文明村镇创建,建立常态化工作推进机制。利用“三五工作日”和驻村工作队,加大对文明村镇创建工作的日常督导,引导基层党组织和农村群众积极开展星级文明村、星级文明户创建活动。加强扶贫扶志宣传教育,弘扬“幸福是奋斗出来的”“自力更生”等价值理念,凝聚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强大精神力量。
3 、 深化文明单位创建。以提升优质服务、塑造良好形象为重点,开展具有人防职业特点的创建活动,弘扬职业道德、涵养职业操守、完善职业规范。抓好三公(公车、公职人员、参与公益活动)管理、小区(家属院楼)建设、帮扶社区(村镇),完成创建“七治”工作任务。
4、深化文明家庭创建,组织开展“庆祝新中国成立70周年---我家好家风”主题活动,开展形式多样、喜闻乐见的优良家风传承活动。开展优秀家风典型案例征集和家风家教宣传展示,组织“新时代家庭观”大讨论。常态化宣传报道先进家庭事迹,突出家国情怀,弘扬家庭美德,推动形成爱国爱家、相亲相爱、向上向善、共建共享的家庭文明新风尚。做好 文明家庭推荐工作。
(六) 不断提高文化服务和供给质量水平
1 、 积极参与开展“中原文化大舞台”“戏曲进乡村”“戏曲进校园”“文化进万家”等活动,和其他社会力量开展文化帮扶,提供文化产品和服务。组织开展文化惠民活动。
2、推进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进行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以传统节日为重点,广泛开展“我们的节日”主题活动。组织参观古遗址、古建筑、近现代历史建筑、地名文化遗产的。
( 七 )抓好市委、市政府其他有关精神文明创建工作落实
在实际工作中, 市人防办精神文明建设办公室将及时落实市委、市政府下达的有关精神文明创建的临时性工作。
四、阶段划分
整个精神文明创建工作划分四个阶段:
第一阶段:前期准备。 3 月 中旬 前,根据市委、市政府有关精神文明创建工作部署,结合本办实际,制定创建工作方案、分解任务、建立台帐、明确标准要求。
第二阶段:组织实施。 3月 中 旬开始,按照我办精神文明创建工作方案组织各项工作落实,按照动态管理要求及时上传(上报)有关资料。
第三阶段:迎检准备。 8月上旬开始,对照市文明办和市直文明办下发的检查测评细则,做好资料汇编、环境卫生、氛围营造、硬件设施等方面的迎检工作。
第四阶段:整改提高。 针对上级检查复查中指出的问题,再动员、再部署、再落实,进一步提升精神文明建设各项工作的质量水平,特别是监督落实好精神文明建设的日常工作要求,确保精神文明建设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五、有关要求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 坚持 办党组 统一领导、党政群齐抓共管、 领导组 统筹协调、有关 单位 各负其责、全 办干部职工 积极参与的精神文明建设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强化 领导小组办公室的 联络、协调、督促、服务职能,推动 各单位落实好相关工作 。
二是做好总体布局。 市人防办精神文明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要 围绕 创建省级文明城市总体 工作目标 和我办省级文明单位具体目标 ,明确 工作 思路 ,做好顶层设计,把握重点工作,制定落实措施,抓好工作落实。在抓好日常工作的同时, 集中力量办好影响大、作用大、群众满意的实事。
三是注重工作创新。 积极适应经济常态化、思想多元化、城乡一体化对精神文明建设的新要求, 积极探索推进 工作 的新办法、新举措, 把握新机遇、展现新作为, 大力推进理念思路、 载体渠道、方法手段创新, 最大限度发挥职能作用,调动创建热情,推动各项工作部署落实。
四是强化信息宣传。 加大信息宣传工作力度,丰富宣传工作形式,拓宽宣传工作途径。各科室和所属二级机构要 利用好人防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平台、人防工作群和各类新闻媒体,深入宣传我办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积极扩大我办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的影响范围,展现我办精神文明建设的新亮点、新成就 。
五是抓好队伍建设。 进一步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坚定理想信念、保持对党忠诚、树立清风正气、勇于担当作为 。认真贯彻落实 《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 加强党性锤炼和廉政建设, 依法依规勇于担当,兢兢业业履职尽责, 把 人防系统干部干部职工 打造成具有铁一般信仰、铁一般信念、铁一般纪律、铁一般担当的队伍。
六是抓好工作落实。 各二级机构要成立精神文明创建领导小组,负责本单位精神文明创建工作,配合市人防办精神文明建设办公室抓好精神文明建设各项工作落实。切实做到真抓实干,务实创新,努力将精神文明建设做出成绩,做出亮点。
附件 2
商丘市人民防空办公室 精神文明建设
考核办法
为了 完善 本办 精神文明建设激励和约束机制, 确保我办精神文明创建工作扎实开展, 提高 单位 文明程度,促进 单位 全面 建设 协调可持续发展, 根据省、市文明办检查测评工作要求,结合本办实际,制定本考评实施办法。
第一条 精神文明建设考核是 市人防办 对所属单位精神文明建设进行管理的重要方式,同时,也是 年度 绩效考核和文明单位考核的重要依据。
第 二 条 精神文明建设考核以 党的十九大精神 和 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 为指导,坚持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协调统一的原则;坚持实事求是、与时俱进的原则;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
第 三 条 精神文明建设考核每年一次,考核期为当年 1月1日至12月31日。
第 四 条 精神文明建设考核内容包括否决条件和考核细则两大部分, 二级机构 在考核年度内出现否决条件之一的,取消 同创 文明单位评比资格,精神文明建设考核总分同时扣减20分。 机关科室在考核年度内出现否决条件之一的,停发科室主要负责人和相关人员文明奖。
第 五 条 各单位于次年 1月10日前,对精神文明建设情况进行自检自查, 并将自检自查情况报告及相关佐证资料, 报 市办精神文明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秘书科) 。
第 六 条 创建办 会同有关职能部门对各单位上报的自检自查情况进行会审,并组织有关人员进行考核,做出综合分析,经 办精神 文明创建 工作 领导小组审定后,报 办党组 研究批准。
第 七 条 各单位应确保精神文明建设自检自查考核得分情况的真实性与可靠性,对于弄虚作假、虚报瞒报的将追究 单位 主要 负责人 及有关人员的责任。
第 八 条 《 商丘市人民防空办公室 精神文明建设考核细则》实行百分制, 考核结果分为优秀( 95分以上)、良好(90—95分)、合格(85—90分)、不合格(85分以下)四个格次。
第 九 条 本办法自发文之日起实施,原有《 商丘市人民防空办公室 精神文明建设考核办法》同时废止。
第十条 本办法适用于 商丘市人民防空办公室内设机构和所属二级机构 。
附件 3
商丘市人防办精神文明创建工作制度
为切实加强我办精神文明创建工作,确保 精神文明建设 各项工作和各项创建活动常态化开展,根据市文明委工作制度,结合我办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 精神文明 创建 组织领导制度
( 一 ) 建立由办党组统一领导、一把手亲自抓、分管负责人具体抓、齐抓共管的领导体制。
(二)成立由办党组书记、主任任组长,领导班子成员任副组长,科室和二级机构主要负责人任组员的市人防办精神文明创建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分管精神文明创建工作的领导班子成员兼任办公室主任,秘书科、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任兼任办公室副主任,秘书科、机关党委负责精神文明创建工作的具体人员和二级机构办公室主任(综合股股长)任组员的精神文明创建工作组织机构。
(三)办领导班子成员对分管科室、分管二级机构的精神文明创建工作负责有领导和指导责任,科室和二级机构主要负责人是本科室、本单位精神文明创建工作第一责任人。
(四)各科室要指定专人负责精神文明创建工作,各二级机构要参照市人防办做法成立精神文明创建工作组织机构。
(五)各级各单位要 把 党的建设、精神文明创建与人防业务建设等工作 一起部署、一起落实、一起检查,形成严格监管、严格考核、严格奖惩的管理机制。
二、 精神文明 创建 分工负责制度
( 一 ) 建立精神文明建设责任制和分工负责制,明确分工、明确任务、明确责任、明确奖惩。
( 二 ) 建立健全精神文明建设目标管理责任制,将年度工作细化、量化,层层分解,签订责任书,落实到科室和个人 。
(三)单位(科室) 主要负责人总揽精神文明建设的全局工作,搞好总体决策、组织、指挥、落实工作;班子成员和领导小组成员负责职责范围内的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并对主要的活动任务挂靠包干,负责落实。
(四)创建 办是精神文明建设领导组织的办事机构,主要负责组织、指导、协调、监督、检查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并抓好具体任务的贯彻落实。
(五)秘书科、机关党委、 工会 和二级机构办公室(综合股) 要结合职能,在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中发挥主体作用,担负起组织指导精神文明建设的共建任务。
(六)各二级机构要在市人防办总体创建方案基础上,开展具有自身特色的创建活动。
三、 精神文明 创建 会议制度
( 一 ) 每年度召开一次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动员大会,对精神文明建设的任务措施进行全面部署,动员广大干部职工以饱满的热情积极投入到群众性精神文明建设工作中。
(二) 每半年召开一次精神文明建设领导小组会议,专题研究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及时总结情况,研究决策,制定措施,促进工作有效开展。
(三)把精神文明创建工作纳入办党组(主任办公会)重要内容,每年至少召两次研究精神文明创建工作。
(四)各科室每月要对照承担的创建任务召开科务会,检查落实情况,研究下步工作。
(五)各二级机构要参照市办机关会议制度制定本单位会议制度。
四、 精神文明 创建 计划、总结制度
(一)市办机关 每年初 要根据上级文明委工作要点,针对上年度工作中不足,结合本年度党建和人防业务建设工作安排, 制定 本 年度创建工作 方案和 计划。
(二)每个专项活动都要有实施方案和具体计划,并按照计划按时组织落实。
(三)每项活动结束后,要及时进行总结、汇总有关文字材料、图片和信息的创建资料。
(四)各科室、二级机构创建资料要及时报送创建办。
(五) 每年末进行创建工作总结,并留存入档。
五、 精神文明 创建 检查督导制度
(一)市办精神文明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每月对创建工作落实情况进行检查、 调度、通报、交流,不断加压促动,确保工作取得实效。
(二) 每 季度组织 对精神文明建设责任制执行情况进行 检查 考核评比 ,对工作不落实的、或落实不力的,责令整改落实,整改不到位的,严肃处理,情节严重的停发精神文明奖。
(三) 设立举报电话、意见投诉箱等设施,接受群众监督,广泛征求意见和建议,不断改进工作。
(四)对照河南省级文明单位建设管理测评体系 进行自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五)每半年 组织开 一次全办 精神文明建设 总结 会,对 创建工作进行总结 , 推动工作落实 。
( 六 )实行 精神文明建设工作与政绩考核、年度工作目标和年度考核挂钩。
六 、精神文明 创 建 设保 障机制
(一)落实专职人员,抽调精干人员专职负责精神文明创建工作。
(二) 落实专项经费 ,每年要有专门精神文明创建预算。
(三)落实 教育活动阵地建设 ,不断完善道德讲堂、文化讲堂、党员活动室、职工之家等场所(地)。
七、 精神文明建设奖惩激励制度
(一)按年度精神文明建设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评比结果,对成绩突出的给予表彰奖励;对成效不明显的,并予以通报批评。
(二)精神文明建设工作与政绩考核、职级提升和奖金挂钩,奖优罚劣、优胜劣汰。
(三)按照上级规定,对文明科室、文明职工,在给予精神鼓励和物质奖励的同时,在评功评奖、职务(职称)晋升等方面给予优先支持、优惠照顾。
(四)对精神文明建设中涌现出的先进典型,利用新闻媒体进行大张旗鼓的宣传报道。
八、精神文明创建办公室职责
(一)根据上级关于精神文明建设的部署,起草精神文明建设长远规划,制定年度计划,安排阶段性工作,并组织实施。
(二)调查了解和掌握精神文明建设情况,研究探讨新形势下精神文明建设的理论与实践问题,及时提出建设性意见,为领导决策提供科学依据。
(三)加强对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和创建活动的指导,及时总结典型经验,推动面上的工作。做好对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的检查、验收、管理以及评比、表彰先进等系列工作。
(四)对精神文明建设负有督促、检查责任,协同有关科室加强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建设,搞好法制教育、环境卫生管理,开展移风易俗和群众性文化活动以及其他与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有关的工作。
(五)对精神文明建设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并及时协调处理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