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411400005837168X-2019-0085 | 公开责任部门 | 市政府办公室 |
公开日期 | 2019-04-01 | 公开目录 | 征地拆迁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文号 | |
信息有效性 | 有效 |
商丘市2018年度第三批城乡挂钩试点项目征收土地已经河南省人民政府于2019年1月10日以《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商丘市2018年度第三批城乡挂钩试点项目征收土地的批复》(豫政土〔2019〕12号)批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46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25条及原国土资源部《征用土地公告办法》的规定,现将商丘市2018年度第三批城乡挂钩试点项目征收土地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建设用地项目名称
商丘市2018年度第三批城乡挂钩试点项目征收土地。
二、被征收土地位置
商丘市睢阳区宋城办事处五里井社区居民委员会、古宋办事处南海社区居民居委会。
三、被征收土地单位、权属、地类、面积、补偿标准、安置途径及拟开发用途见下表:
被征收土地单位权属 | 被征收土地面积(公顷) | 补偿标准(万元/公顷) | 安置(人) | 拟开发用途 | ||||||||
总面积 | 农用地 | 征地补偿标准 | 社保标准 | 青苗补偿费 | 附着物补偿费 | 农业人口 | 安置途径 | |||||
耕地 (水浇地) | 林地 (有林地) | 其他农用地 | ||||||||||
宋城 办事处 | 五里井居委会贾庄居民组 | 4.3438 | 3.9467 | 0.3031 | 0.0940 | 108 | 13.2 | 2.25 | 按照《商丘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我市国家征收土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的通知》(商政〔2017〕52号)文件规定的标准据实补偿。 | 54 | 货币安置、社会保障安置、用地单位安置 | 住宅用地 |
五里井居委会李堌堆居民组 | 1.6936 | 1.6151 | 0.0785 | 108 | 13.2 | 2.25 | 35 | |||||
五里井居委会李庄居民组 | 12.3059 | 11.3904 | 0.5304 | 0.3851 | 108 | 13.2 | 2.25 | 155 | ||||
五里井居委会五里井二居民组 | 2.9697 | 2.9247 | 0.0450 | 108 | 13.2 | 2.25 | 57 | |||||
五里井居委会五里井三居民组 | 2.9850 | 2.9487 | 0.0363 | 108 | 13.2 | 2.25 | 50 | |||||
古宋街道办事处 | 南海居委会刘庄居民组 | 0.5280 | 0.528 | 108 | 13.2 | 2.25 | 7 |
四、补偿费用标准
征地补偿标准按照《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河南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通知》(豫政〔2016〕48号)公布的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执行,地上附着物补偿费和青苗补偿费标准按照《商丘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我市国家建设征收土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的通知》(商政〔2017〕52号)文件规定执行。
五、办理征收土地补偿登记的期限、地点和联系方式
被征收土地四至范围内的土地所有人、使用权人应于公告颁布之日起15日内持土地权属证书或其他证明材料到商丘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睢阳分局办理征地补偿登记手续,请互相转告。逾期未办理征地补偿登记手续的,其补偿内容以调查结果为准。联系电话0370—3215656。
六、对征地批复有异议的,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60日内向有权机关提出行政复议。
自公告颁布之日起,在被征收土地上抢种的树木、作物或建筑建造物、构筑物等不予办理补偿登记。
特此公告。
2019年3月27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