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P0320-2019-0041 | 公开责任部门 | 市粮食和储备局 |
公开日期 | 2019-04-09 | 公开目录 | 执法检查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文号 | |
信息有效性 | 有效 |
各县(区)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现将《河南省粮食局办公室转发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关于印发<12325全国粮食流通监管热线线索核查情况报告基本规范(试行)>的通知》(豫粮办〔2019〕36号)转发给你们,请按照文件要求,认真做好12325热线接收、核查、处置工作。
联系人:张锦 电话:3217055
邮箱:sqducha@126.com
2019年4月8日
河南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办公室文件
豫粮办〔2019〕36号
河南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办公室转发
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执法督察局关于印发《12325全国粮食流通监管热线线索核查情况报告基本规范(试行)》的通知
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粮食局):
现将《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执法督察局关于印发<12325全国粮食流通监管热线线索核查情况报告基本规范(试行)>的通知》(司局便函〔2019〕21号)转发给你们。请各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高度重视12325热线接收、核查、处置工作,并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文件精神,提高线索核查质量,准确详实记录核查情况,进一步规范线索核查情况报告体例和格式,实现全程电子化留痕管理。
河南省粮食局办公室(代章)
2019年3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