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丘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办公室转发河南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办公室转发国家粮食和物质储备局执法督察局关于印发《12325全国粮食流通监管热线线索核查情况基本规范(试行)》的通知

索引号: P0320-2019-0041 公开责任部门 市粮食和储备局
公开日期 2019-04-09 公开目录 执法检查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文号
信息有效性 有效

各县(区)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现将《河南省粮食局办公室转发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关于印发<12325全国粮食流通监管热线线索核查情况报告基本规范(试行)>的通知》(豫粮办〔2019〕36号)转发给你们,请按照文件要求,认真做好12325热线接收、核查、处置工作。

联系人:张锦 电话:3217055

邮箱:sqducha@126.com

2019年4月8日

河南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办公室文件

豫粮办〔2019〕36号

河南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办公室转发

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执法督察局关于印发《12325全国粮食流通监管热线线索核查情况报告基本规范(试行)》的通知

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粮食局):

现将《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执法督察局关于印发<12325全国粮食流通监管热线线索核查情况报告基本规范(试行)>的通知》(司局便函〔2019〕21号)转发给你们。请各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高度重视12325热线接收、核查、处置工作,并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文件精神,提高线索核查质量,准确详实记录核查情况,进一步规范线索核查情况报告体例和格式,实现全程电子化留痕管理。

河南省粮食局办公室(代章)

2019年3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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