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szfgzbmsgxj-2019-0010 | 公开责任部门 |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
公开日期 | 2019-04-15 | 公开目录 | 计划规划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文号 | 商工信〔2019〕51号 |
信息有效性 | 有效 |
各县(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经发局,局机关有关科室:
现将《 2019 年工业领域土壤污染防治攻坚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2019 年 4 月 14 日
2019 年工业领域土壤污染防治攻坚工作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商丘市 2019 年土壤污染防治攻坚战实施方案》,加快推进土壤污染防治进程,切实改善土壤环境质量,确保完成 2019 年下达给工信部门的土壤污染防治各项工作目标任务,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要求,按照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深入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强化工作指导,推进制度创新,全面提升土壤环境管理水平,高质量完成土壤污染防治年度目标任务。
二、工作任务与责任单位
(一)深化土壤污染状况详查
1 、配合市生态环境局开展重点行业企业用地调查。
(1)开展调查企业信息采集。进一步核实调查对象,通过收集分析资料、现场踏勘,获取地块相关信息;市级、专业机构全程做好质控工作,完成调查对象信息入库。分析企业地块的相对风险水平,确定地块关注度,形成初步采样分析地块名单。
责任单位:节能与综合利用科、各县(区)工信部门。
(2)开展采样调查与样品分析测试工作。市级生态环境部门组织实施初步采样调查与样品分析测试;受委托的专业机构、监测实验室、县级生态环境部门和相关企业配合共同完成。
责任单位:节能与综合利用科、各县(区)工信部门。
(二)强化建设用地准入管理
1 、配合市生态环境局建立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名录。
围绕城镇人口密集区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搬迁改造、城市建成区内重污染企业搬迁改造、淘汰落后产能等工作,动态更新疑似污染地块名单。疑似污染地块土地使用权人要开展污染状况调查,市级生态环境部门会同自然资源部门对调查报告组织评审,建立污染地块名录,结果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市生态环境部门会同市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将污染地块信息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总体规划比对,形成矢量化的《污染地块标注图》,并结合土地污染情况评估结果及时更新,实施动态化监管。
对列入污染地块名录的地块,土壤污染责任人、土地使用权人应当在污染地块土壤环境详细调查的基础上开展风险评估,编制风险评估报告,由省级生态环境部门会同自然资源部门对风险评估报告组织评审,根据风险评估结果,建立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名录,名录向社会公开,并适时更新。
责任单位:规划科、节能与综合利用科、产业政策科、各县(区)工信部门。
(三)分类实施土壤污染源头管控
1 、配合市生态环境局加强涉重金属行业污染防治。
(1)严格管控重金属排放量。严格执行涉重金属企业环境准入要求,持续实施排放“等量置换”或“减量置换”,实现全市排放总量零增长。以涉重金属重点行业企业全口径清单为基础,实施重金属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
责任单位:节能与综合利用科、各县(区)工信部门。
落实清洁生产审核制度。依法开展每五年一次的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加大违规行为处罚力度,确保重金属污染防控重点行业企业清洁生产审核率达到100%。
责任单位:节能与综合利用科、各县(区)工信部门。
加强有色金属冶炼等行业企业运输环节监管。对有色金属冶炼等行业企业,加强运输、堆存等环节监管,严防因矿石遗洒、碾压导致重金属污染情况发生。
责任单位:原材料工业科、节能与综合利用科、各县(区)工信部门。
2 、配合市生态环境局加强企业拆除活动监管。
各县(市、区)要加强对有色金属冶炼、铅酸蓄电池、石油加工、化工、电镀、制革和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使用等行业企业拆除活动的环境监管,督促企业按照《企业拆除活动污染防治技术规定(试行)》要求,制定方案、应急预案,报所在地县级生态环境、工业和信息化部门备案,并按照方案要求组织实施,防范环境风险。
责任单位:节能与综合利用科、产业政策科、运行监测协调办公室、各县(区)工信部门。
3 、配合市发展改革委推进固体废物处理处置及综合利用。
(1)固体废物资源化利用。推进粉煤灰、煤矸石、脱硫石膏、冶炼废渣、尾矿等大宗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试点工作。
按照《河南省静脉产业园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要求,推进静脉产业园建设。
责任单位:节能与综合利用科、煤炭工业管理办公室、各县(区)工信部门。
工业固体废物堆存场所整治。根据全市尾矿、煤矸石、工业副产石膏、粉煤灰、赤泥、冶炼渣、电石渣、铬渣、砷渣以及脱硫、脱硝、除尘产生固体废物的堆存场所排查情况,列出工业固体废物堆存场所整治清单,督促责任主体按照整治方案要求,完善防扬散、防流失、防渗漏等设施。 2019 年 11 月底前,完成整治任务并通过验收。对责任主体灭失的,由县级人民政府负责组织实施。
责任单位:节能与综合利用科、煤炭工业管理办公室、各县(区)工信部门。
二、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细化分解任务。各县(市、区)工信部门要将土壤污染防治攻坚工作纳入已有的环境污染防治攻坚战领导小组办公室统筹组织内容,协调安排土壤污染治理的各项工作,加强监督检查和指导。各县(区)工信部门要结合本地总体目标任务,依据职责分工,细化、量化工作任务。
(二)提高认识,分工协作。土壤污染防治攻坚战工作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涉及面广,任务繁重,各单位要加强协作,共同推进,确保创建工作有序开展,按期完成。
(三)明确责任,层层落实。局土壤污染防治攻坚战工作领导小组已将各项任务分解到有关单位,单位负责人要切实负起责任,按时完成任务。
(四)加强宣传,营造气氛。大力开展土壤污染防治科学普及和教育培训活动,加强法律、法规政策宣读解读,加强舆论引导,营造保护土壤环境的良好社会氛围,提升社会公众参与土壤环境保护工作的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