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P0320-2019-0047 | 公开责任部门 | 市粮食和储备局 |
公开日期 | 2019-04-17 | 公开目录 | 产业发展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文号 | |
信息有效性 | 有效 |
市直各有关单位:
现将市防火安全委员会《关于开展全市重点行业领域消防安全专项执法检查工作的通知》(商防安〔2019〕20号)转发给你们。
各单位要严格按照通知要求,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和李克强总理等中央领导同志批示要求,深刻吸取近期重特大事故教训,充分认识消防安全的重要性,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的理念,层层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认真开展消防安全自查自纠工作,做好检查记录和隐患排查台账,做好检查配合工作。
各单位要将消防检查工作开展情况以书面和电子版两种形式,于4月30日前报送至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电子邮箱:sqlslfk@126.com
2019年4月16日
商丘市防火安全委员会文件
商防安〔2019〕20号
关于开展全市重点行业领域消防安全
专项执法检查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防火安全委员会,市防火安全委员会相关成员单位:
为贯彻《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应急管理部关于开展危险化学品等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执法检查的通知》(安委办明电〔2019〕4号)和省防火安全委员会《关于开展全省重点行业领域消防安全专项执法检查工作的通知》(豫防安〔2019〕6号)要求,进一步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和措施,切实加强消防安全工作,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市防火安全委员会决定自即日起至4月30日,在全市开展重点行业领域消防安全专项执法检查。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和李克强总理等中央领导同志批示要求,深刻吸取近期重特大事故教训,严格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集中开展专项执法检查,依法严惩一批违法违规行为,彻底治理一批重大消防安全隐患,关闭取缔一批违法违规和不具备消防安全条件的企业,联合惩戒一批严重失信企业,问责曝光一批消防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力的单位和个人,提升重点场所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水平,确保全市消防安全形势持续稳定。
二、检查范围及重点内容
以大型商业综合体、劳动密集型企业、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娱乐场所、博物馆和文物建筑、商住楼以及群租房、高层住宅为重点,集中整治七类突出问题:一查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责任落实以及自查自改情况;二查违规搭建易燃可燃彩钢板房、采用易燃可燃材料装修、违规设置库房的问题;三查锁闭占用疏散楼梯、疏散通道、堆放可燃杂物问题;四查防火分隔不到位、电缆竖井管道防火封堵不到位问题;五查消防设施损坏停用、消防给水系统关闭问题;六查违规敷设电气线路、违规电气焊作业问题;七查电动车违规停放充电问题。
三、组织实施方式
(一)督促单位自查。各地各部门要采取发布公告、召开会议等形式,及时将检查内容传达到检查范围内单位场所负责人、管理人,督促单位对照整治重点内容开展自查自纠,组织开展一次全面防火检查、维护保养一次消防设施、检测一次电气线路、集中培训一次全体员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加强日常管理。对自查发现的隐患问题,要督促单位建立问题清单和整改计划,明确整改责任、措施、资金、时限,完善灭火应急处置预案。
(二)抓实行业检查。各级各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对专项检查范围内的单位场所开展消防安全检查,督促企业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及时整改各类突出隐患问题。各级商务部门负责对辖区内大型商业综合体开展检查;各级工信、市场监管、农村农业(畜牧)部门负责对辖区内包括制鞋、制衣、制药、纺织以及畜禽屠宰、食品加工在内的劳动密集型企业开展检查;各级文化与旅游部门负责对娱乐场所、博物馆和文物建筑开展检查;各级住建部门结合全国“两会”后建筑工地抢工期、赶进度等火灾风险高发实际,对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开展检查;各级消防部门根据需要为各相关部门提供消防安全技术指导。
(三)深化网格排查。各级公安机关负责督促公安派出所对专项检查范围内的消防安全三级重点单位开展检查。乡镇、街道办事处等基层力量要对辖区各类商住楼、群租房以及高层住宅开展全面摸排,紧盯消防车通道占用堵塞、阳台及疏散通道违规堆放可燃杂物、电动自行车室内违规停放充电等突出隐患问题,督促物业管理企业及时进行整改。
(四)消防专业抽查。各级消防部门要严格落实“双随机、一公开”制度,将大型商业综合体、劳动密集型企业、娱乐场所、博物馆和文物建筑、商住楼以及群租房、高层住宅作为本月抽查检查重点对象,分别抽取一定比例的单位进行检查,检查结果向社会进行公告,督促单位及时整改隐患问题。对检查发现的严重违法行为,要严格执法程序,该处罚的处罚、该关停的关停、该查封的查封;对排查发现存在重大火灾隐患的,要及时报请当地政府挂牌督办。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着力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各级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当前消防安全形势的复杂性、严峻性,认真吸取事故教训,坚持问题导向,组织对本地区、本行业重大消防安全风险进行系统排查和研判,抓住核心关键要素化解风险,狠抓各项消防安全防范措施落实,确保消防安全形势持续稳定。
(二)加强组织领导,迅速开展专项检查。各地各部门要立即行动、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明确主要任务、重点内容和工作要求,确保检查工作有序推进。要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以最坚决的态度、最严格的要求、最有效的措施,铁腕整治各类消防安全隐患和违法行为。
(三)形成工作合力,动员社会各方力量参与监督。要充分发挥各类媒体作用,对专项执法检查工作期间查处的重大违法违规企业一律在当地主流媒体进行公开曝光,形成强大舆论声势,倒逼企业整改隐患问题。要健全完善举报奖励渠道,加强举报人员信息保密,激励动员广大群众和企业从业人员举报火灾隐患,切实形成监督合力。
专项检查期间,各县(市、区)于4月15日、25日报送专项执法检查工作统计表(见附件)。5月5日前,各级各部门认真梳理专项执法检查工作情况,形成书面报告报送至市防火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附件:全市重点行业领域消防安全专项执法检查工作统计表
2019年4月9日
附件:
全市重点行业领域消防安全专项执法检查工作统计表
县(市、区):联系人:统计时间:
督促单位自查情况 | 行业检查情况 | |||||||
督促开展单位自查(家) | 自查发现隐患问题(处) | 商务部门检查 单位(家) | 工信、市场监管、农村农业(畜牧)部门检查单位(家) | 文化旅游部门 检查单位(家) | 住建部门检查单位(家) | |||
网格排查情况 | 消防部门抽查情况 | 主流媒体曝光情况 | ||||||
公安派出所检查情况 | 乡镇街道排查单位(家) | 抽查单位(家) | 督促整改隐患(处) | 查封(家) | 三停(家) | 曝光单位(家) | 曝光隐患(处) | |
检查单位(家) | 督促整改隐患(处)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