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丘市民政局关于做好2019年农村低保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

索引号: P0080-2019-0039 公开责任部门 市民政局
公开日期 2019-04-26 公开目录 社会救助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文号 商民发〔2019〕47号
信息有效性 有效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中央纪委二次、三次全会精神,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的重要指示精神,按照《商丘市农村低保专项治理方案》和 2019 年省、市民政工作会议要求,根据《河南省农村低保专项治理工作要点》, 2019 年,商丘市民政局将围绕“突出治理重点,完善工作机制,加强实地核查,提升整改实效”四个方面,进一步聚焦脱贫攻坚、聚焦特殊群体、聚焦群众关切,突出解决农村低保工作中对象认定不精准、“漏保”及低保经办过程中腐败和作风问题,深入推进农村低保专项治理工作。现通知如下:

一、突出治理重点

(一)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 将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作为重要任务,检查各县(区)农村低保专项治理工作中是否存在搞形式、走过场的问题,检查各县(区)农村低保经办中是否存在不担当、不作为、脸难看、事难办等问题,检查全面从严治党责任落实情况,严肃工作纪律和群众纪律,严肃查处农村低保工作中“四个意识”不强、责任不落实、措施不精准和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等问题。

(二) 查处“错保”等政策执行不严的问题。 对低保对象全面复核认定,利用信息核对系统加强信息比对,将公职人员、工商登记、车辆登记、不动产登记、死亡人员等信息作为重点进行核对,对疑似信息逐人逐户进行排查,全面清退不再符合低保条件的人员,防止“错保”问题发生。

(三)查处“漏保”等政策执行偏差问题。 将落实《商丘市民政局商丘市财政局商丘市扶贫办关于在脱贫攻坚三年行动中切实做好社会救助兜底保障工作的实施意见》作为工作重点,检查各县(区)落实未脱贫建档立卡贫困户中的重病、重残对象及支出型贫困家庭、建档立卡贫困户中劳动能力较弱的家庭及时纳入低保情况,检查“低保渐退”、就业成本扣减等规定落实情况。建立低保数据动态监控机制,每季度对低保数据与扶贫数据进行比对,对低保数据与低保信息系统数据、财务数据等进行比对,对困难群众进行全面排查,及时纠正“漏保”等政策执行偏差等问题。

(四)查处近亲属备案制度不落实问题。 将近亲属备案制度建立落实情况作为治理重点,检查各县(区)是否对低保经办人员和村(居)委会干部近亲属纳入低保情况进行备案,是否实行“零报告”,是否做到档案单独存放。县(区)对近亲属纳入低保人员进行全面排查,严肃查处农村低保中的“人情保”“关系保”问题。市局将对各县(区)制度落实情况进行抽查,每个县(区)抽查 3 至 5 个乡镇,对近亲属备案制度落实不力的县(区)进行通报,并纳入困难群众救助工作绩效评估内容。

(五)查处资金发放、监管不力问题。 将农村低保等社会救助资金发放、监管作为治理重点,检查各县(区)资金使用监管工作开展情况,查找资金监管的薄弱环节和风险点,严肃查处贪污侵占、虚报冒领、截留私分农村低保资金、低保经办人员代管低保存折或银行卡等问题。

(六)查处低保档案缺失、管理不规范的问题。 将低保档案管理情况作为治理重点,重点检查低保档案是否健全,档案填写是否规范,是否按规定进行专人管理,档案保存是否完好、有无丢失、缺项等问题。

(七)查处基层低保工作程序不规范的问题。 将低保民主评议、低保公开公示情况作为治理重点,重点检查各村(居)委会民主评议人员是否公示、民主评议程序是否规范 、 是否对低保信息进行公开公示,内容包括:保障日期、保障对象姓名、保障类别、月保障金额、致困原因、举报投诉电话等。实行“双重公示”, 县民政局每季度在网站及长期公示栏公示低保、特困人员资金发放情况。

二、完善工作机制

(八)建立治理工作台账。 建立 2019 年商丘市农村低保专项治理工作台账,各县(区)要细化年度专项治理各项工作目标、任务和完成时限明确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层层压实责任。要按季度更新工作台账,及时全面掌握各县(区)工作进度,跟踪督促任务落实。

(九)规范定期报告和定期通报制度。 分别于 6 月底、 12 月底前对各县(区)专项治理进展情况进行汇总,及时对县(区)进行督促指导。按季度收集县(区)查处的违纪违法典型案例,不定期对典型案例进行公开通报。

(十)建立工作交流机制。 适时召开工作推进会,推广县(区)典型做法,推动农村低保专项治理工作向纵深发展。

(十一)建立快速响应机制。 在市、县、乡三级明确专人负责专项治理工作,汇总整理群众投诉举报值守人员通讯录,对于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形成上下联动的快速响应机制,切实提高群众诉求的回应效率。

三、加强实地检查

(十二)加强督导检查。 对于专项治理工作进展缓慢、成效不明显、上报情况不及时及群众反映问题较多或问题比较集中的县(区),加强实地督导检查,帮助其分析问题、查找原因、督促整改,确保专项治理工作深入开展。

(十三)加大问题线索督办力度。 通过信访部门、门户网站、媒体曝光、投诉举报电话等渠道,收集农村低保经办中的腐败和作风问题线索,对于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和重点线索,市民政局将直接督办,不断加大问题线索查处力度。

四、提升整改成效

(十四)落实整改措施。 督促各县(区)深入分析专项治理工作中发现的问题,研究提出整改措施,建立问题和整改清单,明确整改时限、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边查边改、立行立改。将整改落实情况作为年度绩效评价的重要内容。

(十五)开展整改情况“回头看”。 对 2018 年专项治理工作发现问题整改情况进行“回头看”,重点查看各项整改措施是否落实到位,列入整改的问题是否按期解决,整改效果群众是否认可。对于整改措施落实不力、整改效果不明显的县(区)进行重点督查。

(十六)加大社会监督力度。 在市、县民政部门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开农村低保政策、标准和资金发放有关信息,公开投诉举报电话,畅通行风热线、 12349 民政服务热线等投诉举报渠道,加大社会监督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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