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丘市人防办2019年“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清单

索引号: szfgzbmsrfb-2020-0004 公开责任部门 市人防办
公开日期 2019-05-03 公开目录 随机抽查清单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文号
信息有效性 有效

商丘市人民防空办公室 2019年 随机抽查事项清单

序号

抽查事项名称

抽查依据

抽查主体

抽查对象

抽查比例

抽查频次

抽查
方式

抽查内容

1

人防工程质量监督检查

1.【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第十七条 人民防空主管部门应当依照规定对城市和经济目标的人民防空建设监督检查。被检查单位应当如实提供情况和必要的资料。
2.【法规】《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79号)第二条 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建设工程的新建、扩建、改建等有关活动及实施对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的,必须遵守本条例。本条例所称建设工程,是指土木工程、建筑工程、线路管道和设备安装工程及装修工程。第四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应当加强对建设工程质量的监督管理。
3.【规章】《河南省人民防空工程管理办法》(河南省人民政府令第159号)第二十二条 人防工程建设实行质量监督管理制度。县级以上人民防空主管部门负责防空地下室防护部分工程质量的监督管理,可以委托具有资格的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具体实施。接受委托的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强制性标准及设计文件,对工程质量进行监督,对建设单位申报竣工的工程出具人防工程质量监督报告。

商丘市人民防空办公室

建设单位或个人

10%

每年2次

现场检查

1.责任主体是否履行责任;
2.工程实体质量和防护设备 质量、资料(审批、施工、验收资料)等是否符合相关规
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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