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丘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2018年度我市水泥行业执行阶梯电价的通知

索引号: szfgzbmsfzggw-2019-0088 公开责任部门 市发展改革委
公开日期 2019-05-21 公开目录 定价目录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文号 商发改价管〔2019〕2号
信息有效性 有效

各县(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物价办),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经发局,市供电公司:

为助力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推动我市经济高质量发展,根据《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落实我省差别化电价政策的通知》(豫发改价管〔 2018 〕 860 号)文件精神,按照我市工信委《关于对电解铝 水泥 钢铁行业有关情况的报告》的核查意见,现就我市 2018 年度水泥行业执行阶梯电价情况通知如下:

一、我市宁陵县天瑞水泥有限公司、商丘市奥林水泥有限公司、商丘市鑫顺源水泥有限公司、商丘市金湖波水泥有限公司、商丘市宇畅水泥有限公司、商丘天瑞水泥有限公司, 6 家水泥企业能耗达标,执行一档阶梯电价。

三、按照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完善差别化电价政策的通知》(豫政办明电〔 2018 〕 99 号)等文件要求,各地价格主管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对差别化电价的核查、执行和监督检查,确保差别化电价政策落实到位。市供电公司要于 2019 年 6 月底前,将本次阶梯电价执行情况报送我委(价格管理科)。

2019 年 5 月 1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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