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丘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办公室关于印发做好《粮食流通管理条例》颁布实施十五周年宣传活动方案的通知

索引号: szfgzbmslshcbj-2019-0009 公开责任部门 市粮食和储备局
公开日期 2019-05-22 公开目录 政策法规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文号
信息有效性 有效

各县(区)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粮食收购储备中心),局机关各科室、直属各单位:

今年是《粮食流通管理条例》颁布实施15周年。根据〔河南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办公室关于做好<粮食流通管理条例>颁布实施十五周年宣传活动的通知(豫粮办〔2019〕51号)〕精神,为进一步加强粮食法治建设,现将开展《粮食流通管理条例》宣传活动方案印发给你们,望结合本单位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2019年5月22日

商丘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办公室关于

做好《粮食流通管理条例》颁布实施

十五周年宣传活动方案

为在全市粮食和物资储备系统切实做好《粮食流通管理条例》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加强《粮油仓储管理办法》《国有粮油仓储物流设施保护办法》《粮食质量安全监管办法》《河南省实施<粮食流通管理条例>办法》《河南省省级储备粮管理办法》等涉粮法律法规规章的宣传力度,推进法制宣传教育的深入开展,不断提高粮食和物资储备系统干部职工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营造良好的法制环境,结合我局实际情况,特制定如下活动方案:

一、组织领导

为更好地开展本次普法活动,促进全市粮食和物资储备系统法制教育水平的提高,促进干部职工全面发展,成立《粮食流通管理条例》宣传普法活动工作领导小组,名单如下:

组长:张银亭局长

副组长:孟庆亚副局长

成员:巩献忠政策法规科科长

王本洲办公室主任

王玉梅人事教育科科长

宋利利调控科负责人

孙 东监督检查科科长

郭传玉财务科科长

倪继峰质检中心主任

张 军 军供中心副主任

二、指导思想

以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主席系列讲话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七五”普法规划的要求,通过在市粮食和物资储备系统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活动,推动市粮食和物资储备系统法制教育与德育工作相结合,充分调动广大群众和干部职工学法守法用法的自觉性、积极性和针对性,增强法律意识,培养法律观念。

三、活动主题

开展《粮食流通管理条例》《粮油仓储管理办法》《国有粮油仓储物流设施保护办法》《粮食质量安全监管办法》《河南省实施<粮食流通管理条例>办法》《河南省省级储备粮管理办法》等 涉粮法律、法规普法活动。

四、活动内容

法制宣传教育活动以《粮食流通管理条例》为重点,开展《粮油仓储管理办法》《国有粮油仓储物流设施保护办法》《粮食质量安全监管办法》《河南省实施<粮食流通管理条例>办法》《河南省省级储备粮管理办法》等涉粮法律法规规章为宣传教育的主要内容。通过普法教育,使广大群众和干部职工树立社会主义民主与法制观念,逐步养成广大群众和干部职工的法律意识、权利义务意识、公民意识和崇尚法律、遵守法律的意识。使广大群众和干部职工明辨是非、提高自我约束、自我保护能力,预防和减少违法犯罪行为。通过政府网站、局网站、宣传展板、宣传页等形式开展教育。

五、活动安排及形式

(一)采取多种形式开展宣传活动。要从实际出发,以召开专题宣讲会、举办讲座、编印发放宣传资料、悬挂横幅、设立咨询台等形式,充分利用互联网、微信等媒体,广泛开展形式多样的宣讲活动。大力宣传粮食收购市场准入、粮食流通监督检查、粮食流通统计、粮食质量安全等方面的有关规定,进一步提高社会各界对粮食流通工作的关注度和支持力度。

(二)结合当前重点工作开展宣传。要结合目前全市开展的政策性粮食库存数量和质量大清查等专项工作,采取普法宣传和库存检查相结合的形式,督促粮食经营者自觉履行法定义务,执行国家有关粮食法律法规和政策。

(三)结合即将开展的夏季粮油收购工作开展宣传。结合“法律进农村”活动,向粮食生产者宣传国家粮食收购政策和质价标准、粮食消费、科学储粮技术等相关法律和知识,增强粮食生产者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意识。

(四)结合2019年全国粮食科技活动周活动开展宣传。向粮食消费者宣传有关粮食质量安全与食品安全的法律法规,普及粮油消费知识,增强粮食消费者爱粮节粮和科学消费的观念。

六、有关要求

宣传活动从本通知印发之日开始,5月为《粮食流通管理条例》集中宣传月。请各县(区)和各单位按照通知要求,自行组织,制定方案,注重方法,务求实效。宣传活动情况(包括视频、图片、信息等)请及时报送市局政策法规科(电子邮箱:sqzcfg@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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