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P0120-2019-0365 | 公开责任部门 | 市财政局 |
公开日期 | 2019-05-27 | 公开目录 | 部门文件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文号 | 商财预【2019】预150号 |
信息有效性 | 有效 |
各县(区)财政局、农业农村局,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财政局、社会事务局:
为做好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发放工作,根据《河南省财政厅 河南省农业农村厅关于调整中央财政2019年部分农业生产发展资金(耕地地力保护补贴)的通知》(豫财农[2019]10号),及市农业农村局分配意见,现对已提前下达的中央财政2019年部分农业生产发展资金(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商财预[2018]725号)作出调整,并将调整后的资金下达给你们(详见附件),请列入2019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21301农业”,政府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根据具体支出用途列支。
请你们严格按照《商丘市农业生产发展资金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及补充通知精神(商财农[2018]32号,商财农[2019]10号)和《河南省2019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工作实施方案》(豫农财务[2019]7号,商农[2019]52号转发)要求,切实加强资金管理,发挥财政资金效益,确保6月底前将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发放到位。
附件:中央财政2019年部分农业生产发展资金(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调整表
商丘市财政局 商丘市农业农村局
2019年5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