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丘市民政局关于印发《脱贫攻坚兜底救助工作“回头看”实施意见》的通知

索引号: P0080-2019-0036 公开责任部门 市民政局
公开日期 2019-05-30 公开目录 社会救助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文号 商民发〔2019〕53号
信息有效性 有效

为进一步提高脱贫攻坚质量,巩固脱贫攻坚兜底救助工作成果,根据《商丘市脱贫攻坚工作“回头看”实施意见》,结合民政兜底救助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 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开发工作重要讲话精神和对民政工作的重要指示,聚焦脱贫攻坚、聚焦特殊群体、聚焦社会关切,进一步创新工作机制、明确工作重点、夯实工作责任、强化工作措施,扎实做好脱贫攻坚兜底救助“回头看”工作,为全市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助力。

二、 工作目标

通过脱贫攻坚兜底救助“回头看”,进一步提高脱贫攻坚兜底救助工作质量,巩固兜底救助成效,确保符合兜底救助条件的新发生的贫困人口能够得到及时有效的救助,确保各项救助政策有效落实,群众认可度明显提高,获得感明显增强,高质量完成脱贫攻坚兜底保障任务。

三、 “回头看”主要工作内容

(一)查看符合低保条件的贫困人口是否享受最低生活保障。重点查看整户无劳动力或劳动力较弱且无法依靠产业就业帮扶脱贫的建档立卡贫困户,纳入农村低保情况;纳入农村低保的建档立卡贫困户人均收入超过当地低保标准后,是否给予 12 个月的渐退期;对未脱贫建档立卡贫困户中靠家庭供养且无法单独立户的重度残疾人、重病患者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和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贫困人口 , 参照单人户纳入农村低保范围纳入低保情况;低保资金发放情况。

(二)查看符合特困人员条件的贫困人口是否享受特困人员救助;特困人员资金是否按时发放。

(三)查看贫困人口临时救助政策落实情况。

(四)查看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落实情况。

(五)查看社会组织帮扶、慈善救助等措施落实情况。

(六)查看各县(区)购买服务工作是否开展,乡级是否有专职工作人员、村级是否配备民政协理员。

四、 阶段划分

(一)开展“回头看”工作阶段, 2019 年 5 月 30 日前完成。 组织开展脱贫攻坚兜底救助“回头看”工作,找出脱贫攻坚兜底救助工作中还存在的问题及需要解决的事项,列出项目清单。

(二)建立“回头看”台账阶段, 2019 年 6 月 30 日前完成。 建立脱贫攻坚兜底救助“回头看”工作台账,一户一台账,做到应兜尽兜、精准兜底。

(三)兜底救助“补短板”工作阶段, 2019 年 9 月 30 日前完成。 针对项目清单,按照归口负责的原则,明确完成时限,确保兜底救助政策有效落实。

(四)督导检查工作阶段, 2019 年 12 月 30 日前完成。 市民政局将成立督导组,采取实地督导、暗访等形式,对“回头看”工作开展情况和年度工作开展情况同步督导,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保证脱贫攻坚兜底救助质量。

五、 有关要求

(一)要提高政治站位。 这次“回头看”工作任务重、标准高,各县(区)要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思想认识,周密安排部署,扎实高效推进,确保“回头看”工作按时高标准完成。

(二)要严格工作程序。 各县(区)要结合实际情况,细化工作流程,严密组织实施,确保不走过场。要对照各项救助标准,实事求是,逐户进行核查,全面补齐短板。

(三)要统筹推进各项工作。 要将“回头看”工作与年度工作任务相结合、与巡视巡察反馈问题整改相结合、与农村低保专项治理工作相结合,整体筹划、统筹推进。

(四)要加大督导暗访力度。 要通过督导暗访等形式,推进各阶段工作落实,对工作开展好、效果明显的县(区)进行表扬,对工作进展迟缓、效果差的县(区)进行通报批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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