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P0120-2019-0175 | 公开责任部门 | 市财政局 |
公开日期 | 2019-06-05 | 公开目录 | 部门文件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文号 | 商财预〔2019〕158号 |
信息有效性 | 有效 |
商丘市财政局
关于 预拨 201 9 年 中央 财政城乡居民基本 医疗 保险补助资金 (第二批) 的通知
财政局:
根据《 河南省财政厅 关于 预拨 2019年中央财政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补助资金(第二批)的通知》(财社 〔201 9 〕 3 2 号) 文件 精神 , 根据经财政部河南监管局审核确认的2017年6月底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不含中央所属高校大学生)和2019年中央财政补助标准(一般县312元/人、享受西部政策县416元/人),现全额 预拨 你 县(区) 2019年中央财政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补助资金 万元,已提前下达 万元,此次下达资金 (详见附件),专项用于对参保人员的补助。请加强资金管理,按规定安排使用。如果相关转移支付管理办法有所调整或变化,将再另行清算。
上述资金收入请列2019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1100223一城乡居民医疗保险转移支付收入”科目,支出请列“2101202一财政对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补助”科目,同时列2019年政府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51301一上下级政府间转移性支出”科目。
按照“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有关要求,请会同同级医疗保障部门对照分解下达你 县(区) 的绩效目标做好预算绩效运行监控和绩效管理工作,确保年度绩效目标如期实现,并在年度预算执行终了后配合同级医疗保障部门认真开展绩效自评,向 市 医疗保障局报送绩效自评报告, 市 医疗保障局汇总审核后形成绩效评价报告报 市 财政 局 。
商财预 2019 158 2019年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第二批)-中央32.pdf
商丘市财政局
201 9 年 5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