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P0130-2019-0027 | 公开责任部门 |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
公开日期 | 2019-06-13 | 公开目录 | 部门文件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文号 | |
信息有效性 | 有效 |
各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组织人事和社会保障局,市直有关单位,市属院校、有关企业,市行业协会(学会),市级继续教育基地:
为进一步规范继续教育管理工作,切实为广大专业技术人员提供便捷、高效、优质的学习服务环境,提高我市专业技术人才队伍能力素质,根据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19年全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的通知》(豫人社办〔2019〕12号)文件要求,现就做好2019年全市继续教育工作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完善继续教育注册工作
继续教育注册,是继续教育管理的基础工作,做好注册对继续教育开展、学习任务完成、证书打印具有保证作用。继续教育注册包括专业技术人员注册、用人单位注册、继续教育基地注册、主管部门注册。不参与注册,专业技术人员学时无处登记,电子证书无法打印;用人单位无法进行学时初审,主管部门无法进行学时审核。各县(区)、市直有关单位,要把继续教育注册做为重点,督促用人单位及专业技术人员做好注册工作。注册平台:河南省专业技术人员公共服务平台(网址:www.hnzjgl.gov.cn)。原来已经注册者不再注册。注册技术服务电话:400-9699-636。
二、继续教育公需科目和专业科目学习安排
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的时间,每年累计应不少于90学时,其中,公需课不少于30学时/每年(其中必修课不少于24学时/每年),专业课不少于60学时/每年。
(一)2019年继续教育公需科目必修课为:“弘扬爱国奋斗精神建功立业新时代”专题系列课程,“乡村振兴助力精准扶贫”专题系列课程,“专业技术人员职业道德修养”专题系列课程。公需科目选修课程主要围绕科技前沿、经济热点、传统文化、职业素养等方面的内容,由远程网络学习平台提供免费课程,供专业技术人员根据个人需求自主选学。公需科目继续教育全部在线学习,共有四个学习平台可供学员选择。各平台收费标准一致,课件有所不同,学员可登记任何一个平台学习,学时均可登记。四个平台分别是:1.河南专技在线(网址:hnzj.ghlearning.com/服务热线:4008370611);2.大豫专技网(网址:hnzj.haust.edu.cn/服务热线:4008250799);3.河南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网(网址:hnzj.chinahrt.com/服务热线:4000666099);4.河南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网络学院(网址:haacee.org.cn/服务热线:4009931991)。四家网络平台均已上线,并开通手机APP,统一面向全省开展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公需科目网络培训。
(二)2019年专业科目学习,通过以下途径进行。(1)登录河南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远程学习平台学习,专业学时自行申报。(2)登录商丘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平台学习(网址:sqzjylxue.net,在本平台学习部分学时的,由个人打印合格证,在河南省专业技术人员公共服务平台自行申报上传合格证。在本平台年度学习为60学时,考试合格者,由培训基地统一申报学时)。(3)参加有条件的单位进行的计入专业课学时的专业培训;(4)通过个人参加学术会议,发表学术论文等途径获取相应折算学分(见河南省继续教育专业学时审验标准表)。
三、继续教育工作有关要求
(一)加强管理指导
各县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直各部门,要加强对继续教育的管理和指导,按照统一要求、分级管理、各司其职、密切配合的原则,加强沟通协调,扩大宣传引导,形成工作合力。各县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要充分发挥继续教育工作牵头抓总的职能作用,充分调动行业部门的积极性,统筹协调抓好工作落实;行业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组织实施好行业继续教育工作;各级继续教育基地要做好继续教育课程研发、培训、登记等工作。
(二)明确证书效用
经人社部门审验加盖印章的电子版《河南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证书》作为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聘、年度考核、岗位聘任(聘用)、申请各类奖项(国务院特贴,河南省优秀专家、省政府特贴、省学术技术带头人、省杰出专业技术人才、省职业教育专家、市政府特殊津贴专家、市学术技术带头人)、执业注册等人事管理工作的必备条件。专业技术人员未完成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任务的,当年年度考核不能定为优秀档次,连续两年未完成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任务的,不能定为合格及以上档次。
(三)证书管理
1、自2019年7月1日起,我市将实行电子版《河南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证书》,专业技术人员学习考试合格后自行打印电子版继续教育证书。原纸质版《河南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证书》过渡使用至2019年10月30日将自行作废。
附件:1、河南省继续教育专业学时审验标准
2019年5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