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szfgzbmslshcbj-2019-0013 | 公开责任部门 | 市粮食和储备局 |
公开日期 | 2019-06-19 | 公开目录 | 储备管理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文号 | |
信息有效性 | 有效 |
各县(区)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粮食收购储备中心),局直属有关单位:
为及时掌握我市小麦收购情况,切实做好2019年夏粮收购工作,按照《2019-2021年度河南省粮食流通统计调查制度》(以下简称《统计制度》)有关规定,自2019年6月11日起实行小麦收购进度五日报制度。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统计范围
本辖区内具有粮食收购资格的各类企业,按照收储库点属地报送原则,由库点所在地县级粮食管理部门负责统计,避免出现收储企业与收储库点不一致造成的重复统计。局直属企业在向库点所在地县级粮食管理部门上报收购数量的同时,抄报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储备管理科。跨县收购的企业,向粮食所在地即跨入地的县级粮食管理部门上报收购进度的同时,抄报企业所在地县级粮食管理部门,抄报的收购进度仅作为内部数据掌握,不纳入统计范围。
二、统计期间
具体报送时间为逢5日、10日期后第二天上午9时之前,即每月1日、6日、11日、16日、21日和26日上午9时之前报送。进度报送数量为2019年新产小麦(不含本年度收购的去年产粮油),6月11日上报第一期进度,反映6月1日~10日已入库粮油总量。小麦收购进度上报期为6月11日至9月30日,收购情况均上报至市局储备管理科电子邮箱(lsp630718@126.com)。
三、统计报表处理方法
月末五日报累计数据要与统计月报报表有关数据相衔接,各类企业需填报的表式详见《统计制度》。
四、相关要求
根据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统一安排,为全面及时了解各地夏粮收购工作进展情况,各县(区)要在报送小麦收购进度和市场价格信息的基础上,加强粮食市场分析研究,围绕收购中出现的新情况、新特点、新问题,采取的措施意见建议等内容,每月上报至少两篇统计分析材料,其中每月24日前提供当月收购工作总体情况。有关材料请发送至市局储备管理科电子邮箱(lsp630718@126.com)。
各级粮食管理部门要高度重视夏粮收购进度统计工作,切实履行好管理全社会粮食流通的行政职责,确保收购进度数据全面、真实、及时,加强对市场价格的监测,及时上报价格变化情况,为各级政府决策提供准确的夏粮收购信息。
附件:商丘市2019年度小麦收购进度五日报汇总表
2019年6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