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丘市人民防空办公室关于印发《全市人防系统开展风险隐患双重预防体系建设大排查集中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索引号: szfgzbmsrfb-2019-0026 公开责任部门 市人防办
公开日期 2019-06-24 公开目录 部门文件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文号
信息有效性 有效

商丘市人民防空办公室

关于印发《全市人防系统开展风险隐患双重预防体系建设大排查集中行动

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县(区)人防办,市人防办机关各科(室)、所属二级机构:

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南省深化安全生产风险隐患双重预防体系建设行动方案的通知》(豫政办[2018]68号)和《全省消防安全风险隐患双重预防体系建设实施方案》豫防安〔2019〕8号的要求,制定了《全市人防系统开展风险隐患双重预防体系建设大排查集中行动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2019年6月18日

全市人防系统开展风险隐患双重预防体系建设大排查集中行动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河南省深化安全生产风险隐患双重预防体系建设行动方案》(豫政办《2018》68号)和《全省消防安全风险隐患双重预防体系建设实施方案》(豫防安《2019》8号)的通知精神,为了抓好“构建安全生产风险辨识管控与隐患排查治理双重体系(简称双重预防体系)”建设,做好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内安全生产保障工作,确保全市人防系统安全形势持续稳定,根据省市会议要求,结合人防工作实际,市人防办决定自2019年6月份起至2020年1月底前,在全市人防系统范围内集中开展风险隐患大排查集中行动。制定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批示,认真落实《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按照省委、省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坚持“谁主管谁负责”“属地管理”和“三个必须”原则,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生命至上的安全发展理念,突出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精准发力,严明安全生产责任,严查安全生产风险,严除安全生产隐患,推进 风险分级 管控和隐患排查双重预防体系建设,确保重点时段和关键时期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二、集中行动范围及重点内容

(一)集中行动范围

全 市 在建单建人防工程、平战结合单建人防工程 、 和早期人防工程。

(二)重点内容

对在建单建人防工程,重点检查工程建设各方主体资质是否完备,依法履行安全生产职责、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措施落实情况 ; 施工现场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安全教育培训和应急管理措施落实情况 ; 安全生产人员持证上岗情况,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安全施工措施是否组织专家论证并制定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施工现场临时用房、施工用电、高空防护、脚手架搭设、大型机具、施工塔吊、施工电梯、施工机械和消防安全的管理和检查情况。

对平战结合单建人防工程,重点检查有无擅自改变人防工程主体结构、拆除人防工程设备设施或者采用其他方法危害人防工程安全和使用效能的行为,有无向人防工程内排入废水、废气或者倾倒废弃物的行为,有无在人防工程内生产、储存爆炸、剧毒、易燃、放射性和腐蚀性物品的行为,用火、用电、用油、用气等安全制度是否完善落实,安全出口是否畅通,经营人员培训情况,消防安全巡查人员、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是否齐全并持证上岗,消防设备设施是否完备,消防安全预案是否完善及应急演练情况;安全隐患排查整改情况,防洪防汛措施是否到位。

对早期人防工程,重点检查安全生产情况,人员、车辆进入工程的记录登记是否齐全,未封闭工程洞口防护装置是否齐全,防火、防触电以及夏季防汛等安全措施是否完备,工程内部是否有人居住和生产、储存爆炸、剧毒、易燃、放射性和腐蚀性物品。

三、时间安排

6--8 月份,各级各部门结合单位工作实际,在深入分析暑期汛期及下半年安全生产规律的基础上,突出抓好省 人防 办《关于 做好2019年人防工程防 汛工作的通知》( 豫人防 明电〔201 9 〕 18 号) 和商丘市城市防汛指挥部关于印发《商丘市2019年城市防汛工作方案》(商城防指【2019】1号)通知 的落实,集中排查整治各类风险隐患,确保暑期汛期安全生产形势稳定。

9月份,各级各部门对照《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和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细化实施意见,进一步完善责任体系,明确责任分工,消除责任盲区。结合前期全 市 人防系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中发现的风险隐患,细化管控措施,纳入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体系,用体系运行确保持续改进,形成长效机制。 各县(区) 人防办将结合 防汛和避暑纳凉工作 贯彻 落实 情况 组织 督查活动,推进集中行动各项工作落实。

10月份, 市 人防办将组织安全生产专家对各级安全生产责任落实情况、企业主体责任落实情况、重大隐患排查整治情况、安全风险 分级 管控情况开展 督导 检查,发现问题,提出整改建议。

11月份,组织开展集中行动“回头看”,以查漏补缺、实地督导为主线,全力补齐短板,抓好集中行动发现问题的整改落实。特别是对人员密集和隐患整改不到位的人防工程,要采取明查暗访、联合执法、突击检查、专家会诊等形势,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封堵漏洞,对存在的重大风险、重大隐患采取果断措施,严防死守,巩固成果,提升成效。

12月份至20 20 年 4 月份,各级各部门以做好元旦、春节 、两会 安全生产工作为重点,突出抓好重点环节和重点部位安全监管,全力做好年终岁尾安全生产防范工作,确保关键时间节点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同时结合年度军政联合考核,一并对集中整治行动进行工作总结、考核,对发生重大以上事故的单位实行“一票否决”。

四、职责分工

(一)各县(区)、各大企业和市人防办机关: 认真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制定本单位《开展风险隐患 双重预防体系建设 大排查集中行动工作方案》,对本单位管理的单建人防工程,按照方案确定的时间节点、检查要求深入开展安全检查,不断强化安全隐患治理工作。

(二)机关各科室、各直属单位: 按照 市 人防办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工作规则,抓好 市 本级单建人防工程安全生产检查及保障工作。

1.综合 科 :配合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办公室做好机关安全生产检查工作 ; 负责开展人防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 ;做好法律服务工作。

2.财务科: 负责保障安全生产投入和安全措施设备、隐患整改项目费用到位以及安全生产检查经费的落实。

3 .指挥通信与应急协调 科 :负责全 市人防反恐处突 和指挥通信有关的安全生产检查工作。

4 .工程 科 :负责指导做好 结建人防工程和 早期人防工程安全生产检查工作。

5 . 科技与信息科 :指导、监督各级人防主管部门抓好安全生产检查工作。

6 .机关党委:参与人防重大安全生产事故调查,监督事故责任追究。

7 .质量监督站:指导全 市 与人防工程质量有关的安全生产检查工作。

8 .信息保障中心:负责 市 级基本指挥所、地上指挥所、移动指挥所、卫星设备、 设施 设备的安全生产检查工作。

9 . 人防 工程管理 维护 中心:负责 中心广场人防地下室 、 平原路人防商城地下室、应急中心 办公楼 人防地下室 、 信息保障中心 人防工程 及信息保障中心办公楼 、疏散基地的安全生产检查工作。

10、执法队:负责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及应急专业队的处突功能。

五、相关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 各级各部门要切实提高思想认识,将此次集中行动纳入 重要工作提上议事日程 ,坚持组织机构不变、责任分工不变、人员力量不减,持之以恒抓好工作落实。结合本单位本部门工作特点,坚持问题导向,瞄准短板和薄弱环节,制定集中行动实施方案,明确整治内容和工作要求,落实整治责任。各 县 人防主管部门要在 7 月 5 日前制定完成 方案 并组织实施,同时抄送 市 人防办备案。

(二)强化协调推进。 各 县(区) 人防主管部门要加强对集中行动开展情况的督导,及时发现和协调解决工作中发现的突出问题。建立完善重点监管企业清单、重点监控风险点清单、重大事故隐患清单、停产企业清单等“四个清单”,严格落实盯守措施,切实增强风险管控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强力推进集中行动全面开展。

(三)强化宣传引导。 结合人防工程安全生产工作特点,各级各部门要有针对地加强集中行动的宣传,发挥舆论 、融媒体 导向作用,引导广大干部职工群众广泛关注、积极参与集中行动,大力营造安全生产综合治理、齐抓共管的良好氛围。

(四)强化责任追究。 各 县(区) 人防主管部门要严格监管执法,落实管控措施,对排查 出 的安全隐患,要加快整改,及时清零。对各种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要严肃查处。对安全风险隐患较多、短时间难以整改完成的,要依法采取临时强制措施,严防事故发生。对在集中行动期间安全工作不认真履行职责,隐患排查整治不深入、不彻底,风险管控不到位,重大隐患整改不力的,要严肃问责。

请各 县(区) 人防主管部门自8月份起,每月月底前将集中行动开展情况报送 市 人防办 工程科 。

联系人: 王伯荣

联系电话:0 370 - 3399386 ,0 370 - 3279912 (传真)

0370-3202187(战备值班室)

电子邮箱: rfbgck666 @ 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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