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P0120-2019-0486 | 公开责任部门 | 市财政局 |
公开日期 | 2019-06-29 | 公开目录 | 部门文件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文号 | 商财预〔2019〕351号 |
信息有效性 | 有效 |
各县(区)财政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根据豫财社〔2019〕37号文件精神,经研究,现下达你县(区)2019年就业补助资金详见附件(已扣除2018年提前下达补助资金),此项资金请列入2019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第20807款“就业补助”科目,按具体支出用途列入相关项级科目。政府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根据具体支出用途列相应科目。另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此次就业补助资金主要依据各地年末常住人口、城镇新增就业人数、地方投入情况、地方财政困难程度、年度资金计划支出、资金结余消化力度、转移就业脱贫、政府购岗、化解过剩产能职工安置、省级充分就业社区创建、国家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和大师工作室奖补、贫困县重点扶持等相关因素分配,同时,为进一步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按各地上年末滚存结余、未完成上年度计划支出数的一定比例相应扣减2019年就业补助资金。此项资金主要用于职业培训补贴、职业技能鉴定补贴、社会保险补贴、公益性岗位补贴、就业见习补贴、求职创业补贴、就业创业服务补助、高技能人才培养补助等就业创业支出。
二、各地要按照规定合理安排就业补助资金投入,认真落实促进就业创业政策措施,做好深度贫困县资金保障,切实加强资金使用监督管理,严格按规定范围、标准和程序使用资金,加快预算执行进度,切实提高资金使用的规范性、安全性和有效性。
三、为进一步加强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请参照《2019年商丘市就业补助资金专项转移支付整体绩效目标申报表》(附件2)和补助你县(区)资金额度,科学合理确定你县(区)绩效目标,填报《 县(区)就业补助资金专项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附件3),在收到资金20日内报我局及相关主管部门备案,审核确认后的绩效目标作为绩效监控和绩效评价的依据。请在组织预算执行中对照你县(区)绩效目标做好绩效监控,确保年度绩效目标如期实现。同时,请各县(区)参照市级做法,将你县(区)绩效目标及时对下分解,做好本地预算绩效管理工作。
商财预 2019 351 2019年就业专项资金371.pdf
商丘市财政局 商丘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9年6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