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重大自然资源违法案件公开通报(五)

索引号: szfgzbmszrzyhghj-2019-0080 公开责任部门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公开日期 2019-07-01 公开目录 土地执法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文号
信息有效性 有效

睢县孙聚寨乡杜新磊非法占地案

2019年3月17日,当事人杜新磊未经依法批准,擅自占用孙聚寨乡后阳村基本农田350平方米(合0.53亩)建养殖场,该用地土地不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二条第三款和第四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属非法占地行为。2019年4月8日,睢县自然资源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七十六、《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二条、《河南省实施<土地管理法>办法》第六十六条的规定,依法作出行政处罚:1.鉴于该养鸡场占地不符合孙聚寨乡土地利用总体规划,限十五日内拆除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恢复土地原状。2.对占用350平方米的基本农田处以每平方米20元的罚款,共计罚款7000元。

目前,当事人杜新磊自觉履行了行政处罚内容第二项内容;2019年6月,孙聚寨乡政府组织执法人员,动用挖机对构筑的建筑物进行了强制拆除。现该地块已种植上了农作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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