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szfgzbmszrzyhghj-2019-0080 | 公开责任部门 |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公开日期 | 2019-07-01 | 公开目录 | 土地执法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文号 | |
信息有效性 | 有效 |
睢县孙聚寨乡杜新磊非法占地案
2019年3月17日,当事人杜新磊未经依法批准,擅自占用孙聚寨乡后阳村基本农田350平方米(合0.53亩)建养殖场,该用地土地不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二条第三款和第四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属非法占地行为。2019年4月8日,睢县自然资源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七十六、《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二条、《河南省实施<土地管理法>办法》第六十六条的规定,依法作出行政处罚:1.鉴于该养鸡场占地不符合孙聚寨乡土地利用总体规划,限十五日内拆除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恢复土地原状。2.对占用350平方米的基本农田处以每平方米20元的罚款,共计罚款7000元。
目前,当事人杜新磊自觉履行了行政处罚内容第二项内容;2019年6月,孙聚寨乡政府组织执法人员,动用挖机对构筑的建筑物进行了强制拆除。现该地块已种植上了农作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