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szfgzbmsscjdglj-2019-0005 | 公开责任部门 |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公开日期 | 2019-07-09 | 公开目录 | 原市工商局公开信息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文号 | 商市监〔2019〕83号 |
信息有效性 | 有效 |
各县(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局直属各单位:
为促进公益广告事业发展,规范公益广告发布行为,充分发挥公益广告在传播先进文化、弘扬社会正能量中的积极作用,根据《公益广告促进和管理暂行办法》要求,按照市文明委2019年重点工作部署,现就进一步做好公益广告监管工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认真落实《广告法》《公益广告促进和管理暂行办法》,加强对公益广告的监督管理,进一步规范公益广告内容,严厉打击以公益广告名义违法发布商业广告的行为,发挥公益广告在传播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倡导良好道德风尚,维护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中的积极作用,促进公益广告事业发展。
二、重点任务
(一)加强公益广告导向管理。强化公益广告监管,对价值导向不正确、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社会主义道德规范要求,以及语言文字使用不规范,文化格调不高的公益广告进行整治和规范。
(二)严厉打击以公益广告名义变相发布商业广告的行为。对违反《公益广告促进和管理暂行办法》第七条规定,以公益广告名义变相设计、制作、发布商业广告的行为进行严厉打击。
(三)督促媒体公益广告的制作发布。指导有关媒体和社会媒介按照《公益广告促进和管理暂行办法》要求刊播公益广告。对广告媒介单位发布公益广告情况进行监测和检查,定期公布公益广告发布情况;配合相关部门对媒体不按规定要求发布公益广告,或发布公益广告条次、时长不达标,时段和版面不合规的行为予以纠正。
三、方法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2019年5月6日-2019年5月31日)。各县(区)市场监管局、市局直属各单位结合本单位实际,认真制定加强公益广告管理工作的具体方案。提高全系统对加强公益广告监管,促进公益广告事业发展重要意义的认识,广泛开展社会宣传活动,营造全社会监督、支持公益广告发展的良好局面。
(二)组织实施阶段(2019年6月1日-2019年11月30日)。按照通知要求,结合本地实际,加强公益广告监测,规范和整治公益广告设计、制作、发布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三)汇总阶段(2019年12月1日-2019年12月31日)。各单位认真总结梳理公益广告监管工作成效和存在的问题,形成书面报告报送到市局商广科。
四、工作要求
(一)组织领导。各县(区)市场监管部门要高度重视公益广告管理工作,进一步增强责任感,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工作方案,明确目标要求,细化时间节点,强化推进措施,认真履行监管职责。
(二)舆论宣传。要加强舆论宣传,扩大社会影响,营造全社会共同监督公益广告、共同促进公益广告事业发展的良好局面。
(三)部门协作。要加强与宣传、网信、广电等有关部门的协调沟通,按照国家《公益广告促进和管理暂行办法》的职责分工,加强信息共享和协作配合,及时通报有关情况,对重点、难点问题开展联合整治,齐抓共管,共同维护良好的公益广告发布秩序。
(四)信息报送。及时汇总本单位工作情况,认真总结典型案件、成功经验,及时将活动进展情况、统计数据等有关材料,以电子邮件形式报送市局,涉及导向问题等重要情况随时上报。
2019年5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