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丘市财政局 关于下达2019年中央财政残疾人事业发展补助资金的通知

索引号: P0120-2019-0179 公开责任部门 市财政局
公开日期 2019-07-12 公开目录 部门文件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文号 商财预〔2019〕288号
信息有效性 有效

商丘市财政局

关于下达 2019年中央财政残疾人事业发展补助资金 的通知

财政局:

为支持开展残疾人事业发展各项工作,根据豫财社 〔201 9 〕 41 号文件精神 ,经研究,现下达2019年残疾人事业发展补助专项资金 (详见附件 ) ,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此次下达的中央财政补助资金,一般公共预算资金预算收入请列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收支科目第1100248项“社会保障和就业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科目,支出请列入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收支科目第20811款“残疾人事业”科目,统筹用于残疾人康复、农村贫困残疾人实用技术培训、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燃油补贴以及阳光家园计划一智力、精神和重度肢体残疾人托养服务等方面支出。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残疾人事业发展补助资金支出请列入2019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科目2296006项“用于残疾人事业的彩票公益金支出”科目,其中残疾人康复项目由各县(区)用于残疾儿童康复救助、贫困智力精神和重度残疾人残疾评定补贴等方面支出,贫困重度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等项目由各县(区)用于贫困重度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残疾人康复和托养机构设备补贴、残疾人助学、残疾人文化等方面支出。上述资金请根据具体支出用途列政府预算经济分类相关科目。

二、为进一步加强预算绩效管理,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请按照《中央对地方专项转移支付绩效目标管理暂行办法》(财预[2015)163号)相关要求,参照全市残疾人事业发展补助资金整体绩效目标和补助你县(区)资金额度,科学合理确定你县(区)绩效目标,并填报《中央对地方转移支付区城绩效目标表》,在收到补助资金 10 日内经同级财政部门审核后报市财政局、市残联备案并抄送省财政厅、省残联,审核确认后的绩效目标作为绩效监控和绩效评价的依据。请在组织预算执行中对照你县(区)区域绩效目标,做好绩效监控,确保年度绩效目标如期实现。市残联负责对各地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进行考核,考核结果与下年度上级财政补助资金安排挂钩。同时,请将你县(区)绩效目标及时分解,做好区城内预算绩效管理工作。

三、各级财政部门要与残联密切合作,确保中央财政资金及时下达,并结合本级安排的残疾人事业发展补助资金统筹使用。同时,要按照《财政部 中国残联关于印发 < 中央财政残疾人事业发展补助资金管理办法 > 的通知》(财社 〔201 6 〕 114号)规定,加强资金使用管理,努力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四、如果相关转移支付办法有所调整或变化,将再行清算。

商财预 2019 288 残疾人事业发展补助-中央41.pdf

商丘市财政局

201 9 年 7 月 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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