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411400005837168X-2020-0036 | 公开责任部门 | 市政府办公室 |
公开日期 | 2019-07-12 | 公开目录 | 通报表彰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文号 | |
信息有效性 | 有效 |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各部门: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秘书局关于印发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检查指标、监管工作年度考核指标的通知》(国办秘函〔2019〕19号)和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政府网站季度抽查的要求,市政府办公室于6月份组织开展了2019年第二季度全市政府网站检查抽查工作,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总体情况
(一)网站抽查情况。 全市共有34家政府网站,按照不低于30%的抽查比例要求,市政府办公室于6月份对全市34家政府网站进行了检查,抽查比例100%,合格网站17家,合格率为50%。合格率较低的主要原因为部分单位在机构改革期间由于工作人员变动造成网站工作脱节,网站内容保障不到位。原市旅游局、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等单位在机构改革期间网站处于无人管理状态。
(二)“我为政府网站找错”回复情况。 二季度(截至6月25日),网民通过 “ 我为政府网站找错 ” 监督举报平台反映我市网站问题7条,均及时进行了处理和反馈,回复率及满意率达100%。
(三)政府信箱信件办理情况。 二季度,市政府门户网站市长信箱、市政府部门信箱和县区政府信箱共接到各类诉求信件981件,已处理和回复911件,正在办理70件。
市政府办公室、市发展改革委、市公安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农业农村局、睢阳区政府等单位回复及时、满意率较高。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司法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城市管理局、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市卫生健康委、市应急管理局等单位出现信件回复超期和长期未办理的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内容保障情况。 市政府工作部门在商丘市政府网开设了政府部门信息公开专栏,发布部门文件、通知公告等各类政府信息,为群众提供高效、便捷的政务信息服务。
专栏内容及时更新、保障较好的单位有市发展改革委、市教育体育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
专栏内容长期不更新的单位有市水利局、市司法局、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市公安局、市商务局、市卫生健康委、市审计局。
(五)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情况。 商丘市政府网开设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专栏,集中发布本地重点领域政府信息,深入推进公共资源配置、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等三大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升全市政务公开工作的质量和水平。
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专栏内容保障较好的单位有市发展改革委、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人防办。
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专栏内容保障不重视、信息发布不及时的单位有市教育体育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利局、市应急管理局、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栏目更新不及时。 检查中发现“栏目更新不及时”的问题尤为突出,多数网站都存在栏目更新不及时的现象,少数网站仍然存在空白栏目以及长期未更新栏目。部分网站由于长期未更新栏目达到10个被判定为不合格网站。
(二)个别政府网站互动交流不顺畅。 个别政府网站互动交流栏目存在无有效信件现象,部分政府网站未提供网上有效咨询建言渠道。
(三)部分网站域名标识不规范。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政府网站域名和标识规范管理的有关要求,部分网站缺少网站标识码、公安机关备案标识和网站纠错标识等问题,个别政府网站域名结构不规范。如商丘市12345政府服务热线网站缺少党政机关标识、网站纠错标识等网网站标识,商丘市司法局网站域名(www.sqssfj.com)不符合规范要求。
(四)部分单位网站管理责任落实不到位。 市旅游局、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等单位因机构改革,对原有网站不闻不问,未认真履行政府网站主管责任,造成网站内容长期不更新、互动交流长期无回应、信息公开脱节,没有保持机构改革期间网站相关工作的连续性、稳定性。
(五)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不重视。 部分单位对重点领域信息公开重视程度不够,责任落实不到位,主动性不强,工作处于“推一推,动一动”的局面。全市公开信息中重点领域信息占比较低,信息更新不及时。
三、下一步工作要求
(一)认真做好网站问题整改。 各单位要对照抽查结果中的问题,及时整改。特别是不合格的单位,要指定专人负责,确保整改到位。各单位要举一反三,对照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检查指标》深入开展全面自查,确保管理无死角、问题不反弹、网站不带病运行。
(二)加快网站栏目清理优化。 各单位要对照本单位职责职能,开展栏目清理优化工作,对于内容更新没有保障、与职责不相符的栏目的要及时归并或关闭。
(三)增强政府网站规范管理意识。 各单位政府网站管理人员要不断提升网站规范化管理能力,增强责任意识,强化工作考核,保障政府网站安全规范有序运行。要严格按照《政府网站发展指引》要求,切实做到网站标识完整,基本信息准确,名称域名规范,徽标和宣传语符合要求,网页布局设计合理。对不符合要求的要立即整改到位。
(四)做好机构改革后政府网站的关停并转工作。 各单位要严格按照《政府网站发展指引》有关要求,根据机构改革实际,已经撤销合并的,要及时将网站关停并转,新组建和保留更名的,及时在全国政府网站信息报送系统中填报完善信息,并切实做好人员调整后工作交接,确保相关工作不断档。
(五)建立常态化的监测管理机制。 各单位要进一步加强对站点可用性、首页和重点栏目信息更新、互动回应情况、服务实用情况的监测评估,建立值班读网制度,加强网站巡检和监测,及时发现网站问题并纠正整改,维护政府的公信力和权威性。
(六)强化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监督。 市政府办公室将加大全市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督查指导,对工作不力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市政府牵头部门进行通报、约谈,同时,定期对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市政府牵头部门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建设和内容保障、信息发布情况进行检查,对未按期完成的通报批评、限期整改,对期限内未完成整改的,通过媒体曝光。
对于政府网站、政府信箱以及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内容保障存在问题的单位,请于2019年7月12日前将整改情况报送市政府办公室。
商丘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7月10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