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P0120-2019-0180 | 公开责任部门 | 市财政局 |
公开日期 | 2019-07-16 | 公开目录 | 部门文件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文号 | 商财预〔2019〕291号 |
信息有效性 | 有效 |
商丘市财政局 商丘市卫生 健康 委员会
关于下达2019年基层卫生健康(县乡村医疗 卫 生机构)服务能力提升补助资金的通知
财政局、卫生健康委 :
根据 豫财社 〔201 9 〕 47号文件精神 ,为支持卫生 健康 事业发展,经研究,下达你县2019年基层卫生健康服务能力提升补助资金 (详见附件)。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此次下达资金列入“2100399其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支出”,根据具体支出用途列相应政府预算经济分类相关科目。另外,根据当地发改委审批的项目方案,专项纳入河南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河南省财政厅等五部门印发的《河南省贫困地区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提升工程三年攻坚行动计划(2018 - 2020年)》有关乡镇卫生院达标建设装备等,并作为脱贫攻坚考核内容之一。
二、 你县财政部门联合卫生健康部门,要及时将资金分配到具体项目单位,并按照财政预算和国库管理有关规定,加强资金监管,提高资金使用效益。项目单位要严格执行相关财务制度,对补助资金实行专账核算,确保专款专用。
三、 为进一步规范专项转移支付绩效目标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请按照专项转移支付绩效目标管理相关要求,参照全 市 基层卫生健康服务能力提升补助资金整体绩效目标和补助你县资金额度,及时填报《区域绩效目标表》,并在组织预算执行中做好绩效监控,确保年度绩效目标如期实现;年度预算执行 结束 后要及时将绩效自评 报告报市 卫生健康委。 市 卫生健康委在各地绩效自评基础上进行部门绩效评价,绩效评价结果与下年度财政补助资金安排挂钩。
商财预 2019 291 2019年基层卫生健康(县乡村医疗卫生机构服务能力提升)47.pdf
商丘市财政局 商丘市 卫生 健康 委员会
201 9 年 7 月 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