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szfgzbmsfzggw-2019-0134 | 公开责任部门 | 市发展改革委 |
公开日期 | 2019-07-23 | 公开目录 | 批准信息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文号 | 商发改城镇〔2019〕34号 |
信息有效性 | 有效 |
商丘市城市管理局:
你单位《关于批复商丘市第四水厂续建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申请》(商城管〔 2019 〕 156 号)收悉。为提升供水质量,保障供水安全,服务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经研究原则同意由北京中金万瑞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编制的《商丘市第四水厂续建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现批复如下:
一、建设规模及内容:该项目位于田园路南侧、工业路东侧、黄河西路北侧、君台路西侧,现第四水厂以北。建设内容主要包括续建 10 万 m3/d 净水设施,以及续建配水预臭氧池、絮凝沉淀池等建构筑物及其配套设施。 配套管网总长度 86.066km ,其中主管道 74.066km ,预埋支管 12km, 消火栓 660 套。
二、总投资及资金来源:该项目总投资估算 40479.2 万元,所需资金由建设单位自筹。
三、建设期限: 24 个月。
四、要按照合理用能的原则和节能要求,优化节能设计,节省施工能耗。
五、该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及原材料采购均采用公开招投标。
请尽快委托有资质的设计部门,抓紧编制工程初步设计报我委审批,并积极落实建设资金及各项建设条件,优化建设方案。建设单位要严格落实国家土地、规划、环保、节能等有关规定政策后,项目方可开工建设。商发改城镇〔 2018 〕 3 号批复同时作废。
2019 年 7 月 1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