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丘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19年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的通知

索引号: P0120-2019-0349 公开责任部门 市财政局
公开日期 2019-08-02 公开目录 部门文件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文号 商财预〔2019〕341号
信息有效性 有效

相关县财政局:

为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引导县级政府加强生态环境保护,提高重点生态功能区等生态功能重要地区所在地政府的基本公共服务保障能力,根据《河南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19年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的通知》(豫财预〔2019〕212号)精神,现下达你县2019年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此款列入2019年政府收支分类“1100226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收入”科目。

各县要将转移支付资金重点用于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保护生态环境和改善民生,加大对生态保护红线和生态扶贫的支持力度,不得用于楼堂馆所及形象工程建设和竞争性领域。纳入生态护林员补助范围的县要按时足额将补助资金发放给生态护林员,帮助建档立卡贫困户脱贫致富。禁止开发区域所在县管理机构要将资金用于环境保护、基础设施建设和环保监测能力建设等方面,不得用于一般性支出。

附件:2019年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资金分配情况表(不发县区)

商丘市财政局

2019年7月31日

商丘1.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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